“连史纸”终获正名
- 发布时间:2015-01-09 08:32:3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张杰 通讯员 黄水林)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裁定书,宣告“连史及图”商标在除家具以外的商品上使用均无效。自此,“连史”由商标变回通用商品名称,连城生产的传统手工纸终于又可名正言顺地使用“连史纸”这一传统名称了。
连史纸是全国五大宣纸之一,产地是连城县,其手工造纸工艺兴起于400多年前。由于其不易变色,防虫耐热,着墨鲜明,吸水易干,清代不少贵重书籍、档案等采用连史纸,就连朝廷奏本纸、科举考试用纸、官府榜文用纸,都用连史纸。清嘉庆年间,连史纸还销往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出口商品。即便到了今天,连史纸仍是业内修复古籍和档案、印刷经本、拓印印谱等的首选珍贵纸料。
2008年,“连城连史纸制作工艺”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目前,由于市场需求较小,利润微薄,曾繁盛一时的连史纸只剩下已传承了11代的“美玉堂”一根独苗,年产量仅6000-7000刀,一刀即100张。
产业没落的同时,连史纸连名称都遭遇威胁。2010年7月14日,江西省铅山县天柱山综合养殖场获准注册“连史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纸(尤其是切刀纸)、纸制品、包装纸、印刷品、办公用品等商品上,专用期至2020年7月14日。
“且不管当地有没有生产类似的手工纸,仅就‘连史’而言,这本是产于连城的一类手工纸的通用名称,突然变成外省一企业的注册商标,这不仅让我们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而且今后如果那家企业较真起来,我们生产的传统手工纸甚至都不能叫‘连史纸’。”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连史纸技艺传承人、连城美玉堂连史纸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邓金坤说。
2012年8月31日,邓金坤以自己创立的连城连史纸研究所的名义,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连史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并提供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连城县志》中关于连史纸的记载、浆纸质量检测报告、有关新闻媒体的报道等证据。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合议组成员十分慎重,查阅了藏于国家图书馆的《乾隆县志》等大量文史资料后,认定“连史纸”为一类纸制品的通用名称,并最终以《商标法》中“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做出“连史及图”商标在除家具以外的商品上使用均无效的裁定。
“‘连史纸’回来了!”邓金坤说,“今后,我们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把它传承、保护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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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保护 专业维权
“连史”由商标回归通用商品名称,值得高兴。该事件也给人启发:对于传统文化,既要有适度超前的保护意识,更要有专业务实的维权举措。
在古籍、篆刻界名气很大的连史纸,已走过400多年历史,其名字一直沿用至今。然而,2010年7月起,这个古老的通用名称竟成了外省一企业的注册商标。从法理意义上说,正宗的“李逵”反而沦为了“李鬼”。究其原因,保护意识的淡薄是主要原因。试想,如果那时连史纸就申请成为地理标志产品,这样的尴尬恐怕就不会出现了吧?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连城有关方面采取了专业务实的维权举措,邓金坤甚至不惜花大钱委托北京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理,并最终取得胜利。在市场经济中,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复杂的形势,只有具备更好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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