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力实施自贸区与自贸园区战略
- 发布时间:2015-01-08 06:29:26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秦诗立
自贸区与自贸园区战略均是国家意志重要体现,两者有交集亦有不同。自贸区协定是国家之间为促进经济、贸易、投资等一体化发展而开展的相关规则协商与共识取得。不同自贸区协定有不同的关注重点,有不同的门槛标准或规则约定,有较强的俱乐部特征与贸易转移效应,是国家或地区间争夺国际经贸话语权和“朋友圈”的战略决策。
自贸园区是一国内部设立的“境内关外”区域,基本功能以保税物流为主,衍生发展转口贸易、国际采购、保税加工、国际结算、航运金融、海事服务。就内涵而言,国际主流的自贸园区与国内的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基本一致,是自贸区战略实施前沿阵地。上海自贸试验区可视为中国特色的新型自贸园区。
对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浙江来说,新时期既需主动参与国家自贸区战略,也需加快健全自贸园区体系,努力实现两者良性互动,来更好突出浙江优势,更好服务于国家自贸区战略。
浙江参与国家自贸区战略的途径,建议着力三方面:一是培育跨国公司,作为自贸区战略实施主体。聚力培育两大类跨国公司,一为传统制造或贸易型,以新型民企集团培育为重点,可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密制造、白色家电、纺织服装、专业市场等领域培育;二为新兴服务型,可重点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等领域培育。二是建设海外生产贸易基地与企业家资源网,作为自贸区战略支点。积极发挥海外生产贸易基地建设相对领先、海外企业家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其组织与功能,增强对全国和国际市场主体开放度,扩展金融、信息、技术等服务能级。三是争取代表性企业参与自贸区谈判,更好增强市场话语权。特别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安全、信息经济等新兴领域,积极争取浙企参与国际规则诉求、研讨、制定的机会和渠道。
浙江实施自贸园区战略的任务重点,建议聚焦为:加快健全浙江综合保税区体系,建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加快杭州、宁波、义乌、温州、嘉兴、台州等综合保税区谋划与创建,突出建设特色,增进综保区间合作共赢,增强带动区域升级发展能力;创新建设新型自贸园区,如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创新实验区、杭州互联网金融综合创新实验区、衢山自贸岛等,结合新一代互联网经济国际化拓展与大宗商品市场话语权增强;推动浙沪共建上海自贸实验区,协商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容到小洋山北侧区域,实现共建共赢。
同时,积极加强自贸区与自贸园区战略互动。一方面,自贸园区是自贸区战略实施重要载体,但不是全部。对应,浙江参与国家自贸区战略,既需立足自贸园区创建与发展,亦需着眼全省,加强现代产业集群、新兴产业、企业集团等的国际化培育,实现两条腿走路;另一方面,积极总结、提炼宁波保税区等自贸园区建设经验,并加快全省推广,以增强响应国家自贸区战略的水平与能力。
此外,浙江需把自贸区和自贸园区战略实施与现正开展的相关重大举措,如“四换三名”工程、工业强省建设、信息经济培育、“四张清单一张网”实施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推进合力。
总之,新时期浙江需把自贸区与自贸园区战略实施放到更突出位置,作为全省转型升级发展的战略机遇与前提、重要途径与动力,来审时度势,协力抓实、抓好。要树立“机者如神,难遇易失”的危机意识,积极行动,紧抓不怠,务见真章。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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