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23条改革措施推广至浦东
- 发布时间:2015-01-07 07: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安排,自贸试验区部分开放措施将辐射到浦东新区,为改革红利的释放提供了更大空间。上海海关日前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探索非特殊监管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并推出23条改革措施建议,支持促进浦东对接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
此次双方推出的23条措施建议,充分对接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举措,内容涵盖了海关对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等浦东经济增长新引擎,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对保税展示、检测维修、融资租赁等浦东转型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推动,旨在共同打造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复制推广示范区,推动浦东新区外向型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强大的市场主体,发展总部经济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浦东新区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中国最集聚的地区,目前经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有226家,超过四分之一的总部机构具备亚太管理功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跨国总部企业积极参与自贸区试点运作,将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配置亚太资源,浦东新区总部企业的管理能级将不断提高、管理范围将日益扩大。
上海浦东海关早于2013年4月就推出了对浦东总部经济发展的10项支持措施,目前10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支持范围从集中报关进一步扩大至区域通关、优化加工贸易手续、引导企业打造诚信高地等领域;试点企业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扩大到具有总部功能的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骨干企业;参与试点企业由原来的2家扩大至52家。截至2014年11月,52家总部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共申报报关单35261份,货值达40亿美元。
2014年以来,上海海关积极研究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改革,已出台23项改革措施并形成制度化,并于8月18日和9月16日分两批在上海关区启动17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工作。目前浦东新区已启动其中14项,涉及企业约490家,努力打造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示范区。
借鉴自贸区商品“临港直销店”及“外高桥森蓝地块前店后库”的成功经验,上海海关将推动在浦东中部地区开展保税展示和保税交易,允许进口货物以保税状态进入保税仓库开展保税展示和交易,推动浦东成为自贸试验区商品直销中心、国际商品出口采购中心和自贸试验区保税仓储分拨中心。此外,还将支持浦东新区率先开展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快推进浦东设立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点,为跨境货物的订购、集运、报关、查验、放行、交付离境提供海关监管与服务。(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