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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市场将终结“无章可循”

  • 发布时间:2015-01-06 00:31: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为了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政府拟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起草,或将于本月底前公布。据了解,这是全国层面上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将对市场形式、规模、布局、品种以及市场功能作出明确规定。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陈建华介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就出现包括转包、出租、互换和转让等多种农村土地流转形式。到90年代初期,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的农村产权交易初露萌芽。农业部2005年1月颁布有关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流转及合同管理指导,此后各地才陆续成立了专门从事农村产权交易的机构。全国第一家农村产权交易所是2008年10月在成都市建立的,随后重庆、武汉、广州等大城市也随之设立了这类机构。

  目前,这些机构主要有农村土(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两大类。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800多个县(市)、13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林业系统成立了1200多家林权交易机构。到2014年10月底,全国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安徽、山东、成都、武汉、杭州、广州、昆明等11个省级或省会城市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

  多位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现在全国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普遍面临三大挑战,也是此次将要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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