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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预付费“卷包会”谁来管

  • 发布时间:2014-12-27 13:29:17  来源:今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年末,美容美发、洗车等行业以各种优惠吸引市民购买预付费消费卡后,“人间蒸发”的商家呈现增多趋势。连日来,“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陆续接到多位消费者的相关投诉。

  “甜头”多是诱人香饵

  据消费者马女士反映,她在津南金地格林世界小区燕莎美场购买的预付费美发卡,如今卡里余额还有千元左右,但商家已人去楼空。她说:“当时觉得优惠不小所以办了卡,现在已经找不到法人代表,我们十几个人都很着急。”而消费者李女士在本市千子莲足疗南开区白堤路馨达园店购买的预付费卡也打了水漂,她说:“正是因为打折力度大,我才办了卡,如今我卡里还有4000多元,问了其他多个千子莲连锁店,都说这卡不能通用。”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馨达园,看到原来的足疗店已停业。一些市民表示,预付费这一形式由于商家促销的优惠力度较大,诸如“2000元可以当3000元用”、“办会员卡返券”等多种优惠促销,的确吸引不少消费者。

  预付费为何难监管

  预付费“卷包会”为啥成了难以根治的顽疾?

  记者随后走访了监管部门,本市曾于2011年出台《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家“卷包会”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但可以适用的有的放矢的法律规定较少。目前,监管部门只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原则性的法律规范去调整,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纠纷。

  另外,美发美容等服务行业销售的预付卡门槛低,不需要任何部门的审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对销售预付卡没有专门的规定,对此监管目前仍是盲区。

  建议制定专项法律法规

  针对年底预付费消费投诉陡增,本市法律界人士建议,加强专项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形成预付卡消费的专门管理办法或在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将预付卡消费纳入其调整范围。通过行业备案、商户缴纳保证金等制度来加强对发卡商户的管理。对于连锁经营的企业,总店应对各分店进行监管,如果分店停业,则总店应继续履行分店对消费者承诺的义务。消费者在办卡时应注意区分“加盟店”和“直营店”,两者在法律责任的归属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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