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资金管理实行“四轮驱动”
- 发布时间:2014-12-27 00:26:1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我市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入手,做了大量的研究探索和创新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以“公开”的手段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为让公众看得懂、社会能监督,我市在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今年又推出了专项资金公开这一“自选动作”。
一是“链条式”公开。将财政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按照“事权管理部门—专项资金名称—预算安排规模—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分配数额”链条,直接从信息系统中自动检索出来,并通过逐级点击进入的方式,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安排和每笔资金的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是“原生态”公开。公开的信息不经过人为加工,而是通过工具软件,将财政资金信息系统的“后台”与青岛政务网公开专栏“前台”互联,实行每日动态更新,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客户端,对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查询。
三是“全口径”公开。不仅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而且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纳入公开范围,让公众了解整个专项资金的全貌,使每一笔专项资金都置于公众视野之中,接受社会监督和评判。
以“市场”的思维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从编制2015年预算起,对用于竞争性领域的资金进行逐项甄别,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消,需继续保留的,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财政直接投资、贷款风险补偿、贷款担保补贴、保险缴费补贴等方式,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结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适应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转变需要,全市设立了财政资产管理中心,作为出资人负责管理运作引导基金母基金,首期已确定出资设立蓝高新、现代服务业、科技、工业信息产业、文化、农业六只产业引导基金,争取到2017年,全市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
以“改革”的办法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模式。从市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对区市项目补助支出,过去采取的是“层层申报、市级审批”的办法,项目设置多、分配链条长、执行进度慢、使用效益低,为改变这种“一捅到底”和“零星分散”的管理模式,压缩项目选择和资金分配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强基层财政的自主权,从编制2015年预算起,对市级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区市的政策配套、工作奖补、事业引导等类型的补助支出,全部实行按“因素法”分配,并在下一预算年度开始前以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分配下达区市,具体项目由区市自主确定。补助区市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后,市级事权部门的管理重点,由以前的“定项目、分资金”,转向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任务要求和加强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
以“绩效”的理念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将财政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大力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对政策已经到期、工作任务已经完成、项目零星分散的专项资金一律不再保留;对需继续保留的,按照支出用途进行整合,整合后专项资金数量比原来压缩53%。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5年专项资金年初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比例达到90%,从2016年起力争达到100%。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以及结转时间超过一年的政府性基金,凡年底前不能执行的,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