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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走私:花样翻新歪招多

  • 发布时间:2014-12-25 01:00: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凌晨时分,在中越边境的广西防城港市那良镇滩散村,30岁的唐某某在家中被海关缉私警察抓获。他涉嫌以“保货”的方式从非设关地偷运走私越南大米入境。

  而远在北方的海滨城市大连,海关人员在下厂核查时,发现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国产棉花料件顶替部分进口棉花保税料件,将结余的进口棉花保税料件制成成品后,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内销牟利,初估案值过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000余万元。

  棉花、大米等重要的农资产品,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配额管理。由于国内外的价差较大,农资产品成了高风险走私商品,备受走私分子的“青睐”。今年以来,海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农产品走私“绿风”专项行动。为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分子花样翻新,歪招频出。

  私开通道偷运入境

  眼前的这条河显得不那么清澈,岸边停着几艘小船,河面上漂浮着些许杂物,不远的河对岸,可以看到简陋的码头上,有人在忙碌地从集装箱车上卸货。

  身着“广西公安边防”反光背心和迷彩服的战士以及戴着头盔别着对讲机的警察在此执勤,河边的树下,还立着1371号中国界碑——显然,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河,这是中越边境的界河、大名鼎鼎的广西东兴北仑河。

  “这里的河道窄,退潮时只有十来米,水又浅,加上岸上山路错综,岔路口多,这些‘天然优势’给走私带来了很大便利。有时候,他们在岸边搭一个梯子,从船上卸下一两箱货,摩托车拉了就跑,也就几分钟。”在河边的大船埠联合执法站,正在这里执勤的缉私警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凌晨时分,30岁的唐某某在家中被海关缉私警察抓获,他涉嫌以“保货”的方式从非设关地偷运走私越南大米入境。北仑河上游枯水时,部分河段水深仅仅几十厘米,为便于走私,唐某某等走私分子干脆在河床上铺上水泥预制板,组织货车偷运越南大米走私入境,再运至防城、钦州等地囤积。

  广西与越南山水相连,形成了一道道的天然屏障,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大米价格存在差异,走私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法律,利用这些天然屏障,通过私开通道、私设渡口、昼息夜伏等方式,绕越设关地将走私货物偷运进境牟利。

  “今年七八月份,我们多次在防城、东兴等地抓获运输走私大米的货车,而且大米包装相同。”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曾文宁觉得这种情况非同寻常,“通过对货车司机的询问,我们了解到,有人在组织将越南大米从非设关地走私进境。”

  “走私地点隐藏在远离公路村落里,走私分子利用一家木材厂的围墙挡住了通道入口。”东兴海关缉私局的侦查员说,“唐某某是以‘保货’的方式走私,他帮货主把大米运至东兴市或者防城港市,每吨挣270元至410元,但是如果中途被执法部门抓获,每吨就得赔偿3000元左右。”由于被抓的“成本”很高,为防止被抓,唐某某雇了专人在重点路段“看水”,只要有“可疑情况”,立即就会通风报信。

  据了解,走私团伙为非法牟取暴利,在越南订购大米后,先通过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一带中越边境非设关地将大米偷运走私入境,再运至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附近一带和钦州市区内的仓库囤积并更换包装及规格,后通过大货车运往广西南宁市等地销售。

  “北仑河长60公里,可通航距离18.5公里,距离长河道窄,监管难度较大。近年来走私分子往往采用少量多次的蚂蚁搬家方式,先用小摩托车拉到民房,然后装到小面包车上,再到下一个点集中。”南宁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兼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局长廖可夫说,“这就是非设关地走私犯罪的特点,表面上看起来是分散的、零星的越境偷运,实际上往往是在专业化走私团伙的策划操控下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

  今年以来,南宁海关在广西南宁市、东兴市、崇左市等地连续破获了4起走私大米重大案件,一举打掉了10个涉嫌走私大米的偷运走私犯罪团伙,涉案大米共4.87万吨,总案值约2.9亿元,涉嫌偷逃税款约1.21亿元,抓获涉案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38人。

  东兴海关金枫仓库的院子里,停满了扣押的各种车辆。《经济参考报》记者看到,这些外表无异的汽车内部已被改得面目全非,大多拆了后座与后备厢相连以扩大容积、底盘钢板改装以承载更多重量、贴着厚厚的膜即使强光手电也照不进车内……缉私警员指着一辆微型面包车说,这车改装后比原来能多装一吨的货。他拿出一把三角锥形铁给记者看,这叫爆胎器,走私分子在逃窜时常常撒在道路上,用以逃避追缉。

  真假合同玩猫腻

  在深圳海关近日捣毁的一个涉嫌低报价格走私大米入境的案件中,走私分子则玩起了真假合同的猫腻。

  涉案嫌疑人杨某于2002年成立乐某公司,专门做大米的国内贸易,2006年开始从事大米进口及国内销售业务,并设有一个加工厂。杨某在确定需要进口的大米品种后,通常会致电多个国外供应商进行询价,然后请报价较低的供应商寄样品,甚至亲自飞往供应商那里去看样品,确定大米质量没问题后再签订购买合同。

  但是在签合同时,杨某会与境外供应商商定低报的大米价格,由供应商直接制作低报价格的假合同,双方私底下再签订真实报价的真合同,由乐某公司以假合同上的报价向海关申报进口大米。成功进境后,境外供应商会给乐某公司开具A、B两种发票,A发票货款为假合同上注明的货款,针对这一部分货款,杨某会安排人通过正常的付汇渠道转给供应商。而B发票上的货款则为假合同与真合同存在的差价,杨某一般通过地下钱庄转给供应商。

  海关现场查获了30个货柜共750吨进口泰国香碎米,证据显示,乐某公司就是用上述走私方式将这批640美金/吨的泰国香碎米,伪报成320美金/吨的泰国白碎米走私进口,价格低报高达50%。

  除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手法走私大米外,走私分子还通过非法买卖《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来偷逃大额的税款。

  据介绍,目前我国对进口大米等部分重点农产品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政策,并对符合一定申领条件的粮食企业或贸易公司核配《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按该证配的数量和类别进口。走私分子为牟取高额利润,通过买卖、混用《农产品关税配额证》,以实现低税率进口。

  海关缉私人员透露,此次查获的团伙中有5家企业涉嫌非法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涉及各类进口大米9.18万吨,货值逾亿元。如乐某公司因每年进口大米的配额有限,其会采用先与国内有进口配额的公司签订内贸合同,然后与境外供应商联系,再由国内公司与境外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方法来进口大米。而另一行动的某涉案公司自2011年起,通过现金或中间人代付方式,以每吨60元至4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向广东、西藏、云南、安徽、天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20多家企业,非法购买进口大米配额证。

  以次充好牟暴利

  在广西防城港市的一个粮食市场里,一楼的临街铺面开着一家米店,店内堆着近百包大米,大米包装显示生产厂家是广西南宁XX大米厂、湖北随州XX大米厂等,和当地其他米店并无不同,但是穿过铺面走进内堂,缉私警察在国内包装袋的下面却发现大量印着红色公鸡图案和越南文字的越南米袋。

  “这些大米多为低等级的越南米,价格比国内一般大米便宜不少。不法分子将其走私入境后,与国内的大米掺杂在一起,冒充国内大米销售以谋取暴利。”南宁海关缉私警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走私大米运输、仓储条件较差,大多还经过倒袋更换包装,容易导致部分大米发霉变质,品质难以保障。

  深圳海关缉私人员在对走私分子仓库进行查缉时,在现场搜到一本配方记录本,里面记录的竟是用不同进口大米掺杂旧米和国产米来冒充纯进口米的“配方”。

  据现场的工人交代,某些品牌的大米如俊某、永某等,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他们会在质量好的进口米中掺杂进口旧米和国产米,用专用的机器打磨搅匀,然后以高质量进口米的名义售出,消费者一般难以用肉眼发现其中“奥妙”。以一袋永某牌100斤的米为例,60斤是进口的好米,20斤是进口的旧米,20斤是国产米。

  “变废为宝”障眼法

  在忙碌繁杂的外经贸领域,潜伏着这样一些人,他们不从事正经的商贸活动,而是时刻盯着各种境内外高价差的商品,专门干着走私违法的勾当,以牟取非法暴利。他们被海关缉私人员称为“职业走私人”。

  作为“职业走私人”,唐某和佘某在一次走私木材的“生意”中“翻船”了,被广州海关的缉私警察抓获。凭着多年经验,办案缉私人员深知这些人的活动规律,没有把侦查眼光仅仅停留在涉案的木材上,而是决定彻底摸摸唐、佘二人的老底儿。对繁杂的案件资料进行筛选和分析后,缉私警察发现唐、佘二人曾以23家国内废棉定点加工厂及进口代理商的名义,在广州口岸申报进口过大量废棉。

  废棉和原棉在形态、颜色、手感有很大的相似度,杂质少的废棉和原棉仅凭手摸眼观根本难以区分。大量申报进口废棉的背后是否是这些“职业走私人”在玩变“废”为“宝”的戏法,利用棉花的这种特性伪报品名走私?经过艰苦工作,办案人员终于在成千上万份单据中,发现了3份并不起眼却与众不同的订货单据,单据上的交易货物并非“废棉”,而为“原棉”。缜密摸查后,一个涵盖境外采购、香港洗单、包税揽货、伪报通关的专业走私进口原棉的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2012年年中,唐某纠集佘某、赖某、李某等人从事代理进口业务,期间,伺机搜寻猎物的唐某看到国内市场的进口原棉价格居高不下的信息,于是找到从事棉花产品贸易的深圳某杰公司的黄某、王某等人,密谋将原棉走私入境,牟取暴利。为降低风险,唐某团伙向不特定的国内棉花经营商承揽进口原棉业务,并他们承诺,棉花经营商只需缴纳低于海关正常税费的一定费用便可代为“包税”进口,再交些运输费用还能将货送到指定地点。

  为了进一步掩人耳目,唐某团伙先后向汕头丰某公司、广东泰某公司等23家公司非法购买废棉进口许可批文,充分利用废棉和原棉难以凭手摸眼观区分的特性,指示下属在托运环节制作提单时及向海关报关时,将实际进口的“原棉”伪报为价格和税率更低的“废棉”。

  查获的证据证实,唐某团伙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进口原棉1000余柜,共计2.4万余吨,案值约4.1亿元。据悉,这是海关近年来在一般贸易渠道查获的全国最大宗走私原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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