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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注册不备案 最高罚五万元

  • 发布时间:2014-12-24 04:29:38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曾庆光 陈晓勤)我市实施商事登记改革以来,无照经营的情况随着注册门槛的降低而大幅减少。但由于部分经营者对商事登记条例相关条款的误读,导致“重注册,轻备案”的情况较为普遍。记者昨日从思明区工商局获悉,该局在本月初启动的“餐饮业证照排查及燃气整治专项行动”中就发现,部分餐饮经营者不清楚经营场所需要备案,或者不把它当回事。工商部门提醒说,按《厦门市商事登记条例》规定,个体经营户在取得各项许可证后的一个月内,如不进行经营场所备案,将受到罚款5千元的处罚,如为公司则可罚款5万元。

  在此次检查中,工商人员还发现,不少餐饮店在经营场所变更后,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考虑到商事登记改革实行不久,对相关条款正确解读需要时间,工商人员对这些经营者均开展行政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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