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保税物流中心获批
- 发布时间:2014-12-23 21:29:45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铁岭保税物流中心正式获批,它肩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重任,将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生产服务业基地和国际货物集散地,将对企业、对百姓、对全市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铁岭内陆“无水港”明年将封关运行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在海关监管下设立,且由物流企业经营保税货物仓储、转运、简单加工、配送、检测维修和报关,并为用户提供辐射国内外的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的保税场所。铁岭保税物流中心选址东北物流城会展中心西侧,占地面积10.2377公顷。
目前,保税物流中心的建筑设计及招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预计明年3月项目正式开工,7月竣工,10月前通过国家验收,年底前封关运行。
项目紧靠京哈铁路、京哈高速,距沈阳中部城市环线高速公路腰堡站5公里、距国道102线2公里,北侧有铁路专用线,区位交通优势突出,利于形成铁路、公路和空运多式联运的网络。保税物流中心包括综合服务楼、保税仓库、堆场、海关查验仓、海关H2000监管系统、围网等设施。中心具备进口货物保税仓储、出口货物入区退税、简单加工、转口贸易、进出口货物分拨集散等功能,业务覆盖铁岭市及周边省市部分地区,中心建成后铁岭将拥有面向全国及东北亚最便捷的内陆“无水港”。
企业可实现“一站式”快速通关
中心运行后可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以及货运代理等一条龙服务,沈阳海关铁岭办事处、铁岭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岭市国税局、铁岭市外汇管理局等涉外服务部门都会进驻中心一站式办公,铁岭及周边的涉外企业可以实现“一站式”快速通关,因为只要在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后,货物到达港口或其他口岸出口时,口岸海关就可以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企业不需要再办理其他通关审核,既简化了通关环节,也大大减少了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
同时,中心还在保税、退税、仓储、报关等方面享有与沿海保税港区同样的多项国家优惠政策,比如,企业可以直接在铁岭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中心环节退税;境外货物在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直接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保税物流中心货物销售境内时,企业可以按出保税物流中心的实际贸易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可在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保税物流中心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进行自由转移和跨关区报关提取等。
市民可直购进口商品
对普通市民来说,今后,可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保税超市”,进口商品在保税仓内存储,在保税展示柜台展示,市民选中心仪产品后可直接下单,从保税仓库提货,实现直购进口商品。
该项目将提高铁岭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据介绍,保税中心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物流管理技术和资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立足铁岭、服务东北、面向全国、辐射东北亚,建立一个与国际市场接轨、高度开放的自由贸易区,打造东北腹地货物集散的中转站和联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物流转换枢纽,即“以出口货物为龙头的国际预配送中心、以进口货物为主导的物流分拨中心、以进出口商品混合处理为特征的分销转运中心”,项目将成为区域外向型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与集聚中心。
详解铁岭保税物流中心
正在筹建中的铁岭市保税物流中心是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公共型场所,是海关封闭的监管区域,其服务范围如下:
口岸功能
口岸是由国家指定对外往来的门户,是国际货物运输的枢纽,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就能够实现部分口岸功能,通过在中心内建立进出口货物报验中心,实现进出口专业报关。
保税仓储功能
保税物流中心(B型)可对如下类型货物进行保税存储: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入中心退税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税收管理办法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主要流程如下:①国内货物通过出口报关与检验检疫后进入中心,可立即获得退税;②货物进入中心后,经过配送前的处理及其他增值服务后,以加工贸易进口形式向企业配送,可采取分批出区、集中报关的模式。
国际配送物流
铁岭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可利用海关所赋予的特殊政策,对进口保税货物进行分拣、分配、分销、分送等配送分拨业务,或进行邻港增值加工后向国内外配送。
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可自主开展以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为核心的贸易业务,中心提供信贷、结算、担保等金融服务,建立中心内交易结算体系。
检验检测
在中心内,可对保税货物、保税设备进行检验、检测与维修。一方面,为降低贸易成本,将中心内保税存储货物的检验、检测环节前置在物权转移之前,以便将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退换、退运;另一方面,为满足跨国企业设立生产基地的需求,在中心内可对出口的保修产品进行售后保修。
商品展示
中心内企业可以在中心内进行分类商品的交易、样品展示,并可获得供求信息、信息咨询等服务。
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中心内可提供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包括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
物流信息处理
中心内企业与海关及其他口岸的管理部门可以进行便捷的电子数据交换,可提供货物在港口与保税物流中心的最佳物流解决方案。
建保税物流中心是铁岭的丰厚资源
——铁岭市副市长尹正伟答记者问
记者:铁岭作为内陆城市,有必要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吗?
尹正伟:铁岭近年来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外向型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同时又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公路、铁路、航运、电信等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在铁岭市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可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将对铁岭工业化进程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及最终实现东北内陆国际物流节点城市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另外,铁岭地区随着以进出口为导向的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改造及构造供应链时发现,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等设施及相关海关监管政策成了瓶颈,制约企业的发展。铁岭地区目前尚未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无法适应进出口货物整合配送的需要,无法享受海关出台的各种有利的政策与措施。在进行物流操作、办理各种手续时很不方便,弹性差、灵活性不强、手续繁复。这些软硬件环境限制了国际型企业的保税仓储、原材料采购和成品分销配送业务的开展。铁岭需要一个能够开展新型保税物流业务的载体,需要一个让第三方物流公司“展示”新型物流服务平台。因此,在铁岭规划建设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记者:铁岭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铁岭发展有什么意义?
尹正伟:建设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是铁岭一笔丰厚的资源,它必将促进铁岭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优化;必将促进铁岭的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引发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提升铁岭市综合经济实力。全国已经建立保税物流中心城市的实践表明,发展保税物流中心对拉动地域经济、带动进出口发展,提高城市知名度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快速提升城市品位和战略竞争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将会融入整个铁岭经济建设的大潮,为城市的第三产业提供无限商机。按一个产业工人带动两到三个为之配套服务人员计算,保税物流中心进驻的企业越多,为铁岭整个城市创造的就业岗位就更多。随着保税物流中心的崛起,保税物流中心周边商业服务、住宅用地等会得到更高效的开发利用,从而带动铁岭新城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是有助于推进铁岭外向型经济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过去那种靠廉价土地、廉价劳动力以及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招法已经落伍,高效便捷的软环境、能与国际接轨的健全的硬环境越来越成为外商投资的首选。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是一个地区完善国际化投资环境的体现,有利于内陆欠发达城市突破经济发展的地理区位瓶颈。同时保税物流中心的建立,能够满足外贸的“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物流通关要求,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必将改善所在地区的物流环境,降低物流成本,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将来,随着保税物流中心业务的逐步扩大,还可以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承接更加优惠的各项政策。
三是有助于促进铁岭现代服务业发展。保税物流中心服务于区域内的一二三产业,是铁岭现代物流完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东北亚物流节点城市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们可以借助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区域性的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出口商品集散中心,促进铁岭现代物流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项目建成后将吸引一批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丰富经验的大型物流、货代、报关及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必将促进铁岭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
配套服务
1.检验检疫
保税物流中心设海关检验检疫区,根据检验检疫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铁岭检验检疫局指定的业务范围,统一管理所辖区内的出入境人员、货物、货物包装、集装箱、运输工具等的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受理出入境货物报检、计收费和通关工作,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证单签发和归档工作,办理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事项,负责证单印鉴管理;负责分管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承办分管出口质量许可证的考核与监督检查和进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入境验证管理。
2.其他配套服务
◆中介服务
铁岭保税物流中心的综合服务大楼设有写字楼,拟邀请银行、保险公司、货代公司、报关公司入驻办公,为商家提供自助银行、外汇服务、仓单质押担保信贷业务、金融咨询、报关、保险等服务。
◆交易展示
展示交易用房设有展示厅,可以举办小型的产品展示会及商品交易会,为商家提供交易场所。
铁岭保税物流中心企业入驻条件及提交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中心内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特殊情况下的中心外企业的分支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
4.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5.在物流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企业申请进入物流中心应当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股权结构证明书(合资、合作企业)和投资主体各方的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7.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9.物流中心内所承租仓库位置图、仓库布局图及承租协议;
10.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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