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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补偿为本金核算一半

  • 发布时间:2014-12-23 11:31:51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时报讯(记者 胡淼)昨日,记者获悉,本市将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机制,风险补偿金首期规模为60亿元。《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也有望于近期发布,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该风险补偿机制将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减少金融机构后顾之忧。金融机构也将提高审贷效率,多投快放。

  小微企业风险贷款补偿金,即指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后出现偿还风险时,由市财政、滨海新区财政和各区县财政筹集建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小微企业贷款法定程序核销本金损失的50%。目前,风险补偿金首期规模为60亿元。

  未来,按照《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设立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以“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资金来源。据介绍,本市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只有27%的企业得到贷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该资金池的建立或将帮助小微企业更加高效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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