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运周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 发布时间:2014-12-15 22:4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长沙12月15日讯 (记者 李万祥)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南省委15日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陈运周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把学习陈运周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陈运周同志生前任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检28年来,他长期扎根基层,奋战在反贪一线,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先后参与并组织指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28件,其中大要案15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他坚守职业良知,敢于碰硬,从不为人情、干扰、压力所左右,不被威胁和恐吓所吓倒。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然家境困难,妻子下岗,儿子毕业一时找不到工作,但他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心上,积极帮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孩子。2012年7月,在被诊断患有鼻咽癌后,他隐瞒病情,以顽强毅力全身心投入办案,为检察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
在15日的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和徐守盛分别把授予陈运周同志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颁发给其妻子刘小英。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陈运周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检察官的杰出楷模。从检28年来,他始终扎根在基层、奋战在一线,敢于担当、秉公办案、无私奉献,在责任面前不动摇、在利诱面前不动心、在恐吓面前不畏惧、在绝症面前不绝望,用生命诠释了以事业为重、视责任如山的精神品质,用行动展现了人民检察官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廉洁从检的职业操守。
曹建明指出,要大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法律监督,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是基础。特别是四中全会把法律监督纳入法治监督体系,对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向陈运周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自我加压、不断提高、敢打硬仗、善办大案,持之以恒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建设。要着力提高严格司法的能力,切实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要着力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严守权力边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着力提高文明司法的能力,在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司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要着力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善于探索和遵循司法办案规律,善于正确把握和运用法律和司法政策。
曹建明强调,要大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检察人员的个人品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检察工作的品质,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向陈运周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公平正直、刚正不阿的司法品格和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崇高风范,自觉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要始终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把清正廉洁作为职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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