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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12条”力挺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2-15 06:29:2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近日,市质监局出台《关于支持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内容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增设便民窗口和绿色通道、开展免费培训、降低收费等12条。

  12条措施中,最受企业关注的是简政放权。以前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都属于前置审批,今后将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同时,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制度,允许非“企业法人”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将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许可事项下放到各区质监局办理。

  在给企业“松绑”的同时,市质监局还决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质监便民窗口,方便企业就近或集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跨区域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并在各区质监服务窗口设立绿色通道,为有需求的企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难事帮办。其中,对于新上市、新引进重点企业将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理审批事项。

  在市计量院、市锅检院、市特检院等检验检测机构,市质监局将增设服务窗口和业务代办点,设立“午间工作岗”,增加业务流动收发车,方便企业送检报检。从2015年1月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监督检验证书将实现检验完毕当日自主远程打印,省去企业往返领取证书的麻烦。

  为满足企业对专业培训的需求,市质监局将免费开展公益性培训,并开通网上教学,为企业合理设置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管理体系、名牌和质量奖争创、地方政策等菜单式课程。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教学将于2015年7月起开通,届时企业可自主选择现场学习或在线学习方式,提升特种设备操作、管理的技能和水平。

  在收费方面,市质监局降低了非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的委托校准、检测和培训收费。其中,计量器具校准测试费、机电类特种设备委托检验费均降低20%,产品委托检验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费均降低10%;取消计量合格确认收费,免除申请企业的咨询、审查和发证费用。其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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