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效率亟需提高

  • 发布时间:2014-12-13 07:31:57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郭晓鸣高杰王蔷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必然需要更多兼具市场经济意识和农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力,但是我国农业劳动力平均素质逐渐下降。要破解“谁来种地”这一难题,必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前,各地的农民培训过程中,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过于依赖政府投入、培训效果缺乏持续性等矛盾十分普遍。如何以更加精准、更加多元和更加开放的方式提高农民职业培训的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加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极为紧迫的任务。

  培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培训对象瞄准偏差,农民参与培训激励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对象应限定于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包括留守农村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回归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在农业领域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流转土地进行农业经营的城镇居民。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瞄准机制,许多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培训对象偏差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培训对象混乱。许多地区并未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广义农民培训进行区分,将农民工等长期脱离农业生产的群体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另一方面,培训内容混乱。不少地区将电焊、家政、烹饪等非农就业技能作为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混乱导致本身想掌握农业经营知识的群体因得不到满足而不愿参加,而脱离农业生产的群体缺少参加培训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相关部门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不通过强制或以物质激励的方式促使农民“被培训”,造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也加剧了农民对培训的冷漠甚至抵触。

  (二)培训主体单一,社会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度依赖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度较低,培训资源未能得到高效整合和利用。组织农民培训的实施单位集中在政府培训中心,大量社会资源缺乏进入农民培训领域的渠道,导致社会培训组织相对分散,相互间缺乏统筹协调,也未能与政府资源有机联结。一是培训主体中政府所属培训机构所占比重过大,单一的培训主体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农业技能的多元化要求,也使培训过程出现政绩化、形式化倾向;二是缺少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涉及多个部门,但是缺少有效的机制统筹安排分散在不同部门的项目、资金、师资等资源;三是社会培训资源未被激活,在政府培训资源不足的同时,大量社会资源未能有效利用。院校、各类盈利和非盈利组织等社会培训资源较多,但由于缺少激励机制和进入渠道,这些资源大部分未被激活。

  (三)缺乏长效机制,培训效果持续性较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缺乏对培训效果的考核、监督、反馈,导致培训过程中“短期化”行为较多,培训效果的持续性较差。一是缺少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考核标准往往以数量为主,许多职能部门为快速完成任务对培训质量并不关心。培训监督职能由政府部门履行,农民和社会组织无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监督评价,难以形成有效约束;二是培训内容体系性不强。目前,大多数培训仍采取集中办班方式,甚至存在着组织者为完成政策任务而随便应付的现象,培训“零散化、突击化、短暂化”,甚至“走过场”特征明显,缺少围绕某一内容进行的系统化、连续性的培训;三是培训反馈机制不健全。目前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仍表现出较强的知识单向传递特征,而被培训者的实际需求、意见和建议难以向培训机构传递,培训主体也缺乏主动追踪培训对象的动力。反馈机制的不健全使培训机构难以及时把握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培训效果,也难以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

  提高培训效率需要有针对对策

  针对当前职业农民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需求,对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际效率提出以下五点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缺少统一的制度规范而导致农民培训随意性强、效果短期化更是当前农民培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保证培训的实际效果,提高培训效率,要在允许地方自行确定培训内容、形式和时间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化的培训流程和体系。要增强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能力,规范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在遴选培训对象、认定培训机构、选聘培训师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培训长效机制、激励机制等完善的配套制度,激发农民参训的积极性、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建立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的多元激励机制

  农民参加培训的意愿是影响培训效果的重要因素,而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准确锁定培训群体。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根本目的及其与传统培训的差异,锁定区域内正在或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群体,并根据不同群体的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其次,要提高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的适用性。开展专业的农民培训需求分析,根据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工作,针对不同群体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开展培训;最后,合理运用物质激励。将物质奖励与培训效果相挂钩,更加注重增强“职业激励”,以发职业资格津贴、优秀学员奖励等方式有效提高农民对培训内容本身的兴趣。

  (三)建立政府主导下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培训资源整合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多元农民培训格局。首先,整合组织资源。建议成立地方性的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安排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及中介机构等参与培训,支持院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培训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第二,整合培训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鼓励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参与投资农民培训,建起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尝试推进培训项目经费“基金化”运作方式,由政府财政投入、企业投入、专业协会投入和社会力量捐助等构成专项基金,委托专业组织进行管理和运作,为农民培训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第三,整合培训资历。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培训认证体系,同时,加强学校教育与农民培训在课程设置和资格认证方面的衔接,使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贯通,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评定相连接。

  (四)建立以农村人力资本需求为导向的培训供给机制

  要构建起广覆盖、多层次的梯次培训体系。一要设置多层次的培训课程。如以培育农业管理者为目标的高级管理课程,以提高农民技术水平为目标的实用技术课程等,通过多层次培训形成农村人力资本的梯次结构。二要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以县级政府为主的县、乡、村三级农民培训数据库,建立起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一方面,让培训机构能够了解农村劳动力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及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培训信息网络发布农民培训信息,让农民能够更全面、及时地了解培训相关安排。

  (五)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监督考核机制

  应创新考核机制,对培训项目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评估,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农民培训项目的实际效果。一是要建立独立的农民培训监督考核机构。在每一个培训项目中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农业和教育专家、参训农民等共同组成的培训监督考核小组,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二是要进行多渠道监督。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开放式网络投票、田间随机访谈等方式,对培训项目进行监督和考核。三是要接受社会监督和考核。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培训资金,并公布审计结果。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科院)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