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向四县及湾里区下放“燃气经营许可”行政审批
- 发布时间:2014-12-12 07:35:33 来源: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管莉萍 记者 万晓霞)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城管委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及时承接和规范管理,确保该委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下放权限提高效率
市城管委按照“以简放为原则,以不简、不放为特例”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向四县及湾里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减少层级,提高审批效率。
今年,市城管委按照《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事项。
项目名称:燃气经营许可。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接收主体:各县、湾里区燃气主管部门。
下放程度:本项目审批权限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2014]35号)文件下发之日起下放至各县、湾里区燃气主管部门实施,城区、开发区、新区由市级燃气主管部门审批。
下放方式:直接下放。接收主体为该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城区、开发区、新区由市级燃气主管部门审批外,不再对各县、湾里区范围进行受理、审批。
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按照《南昌市城管委全面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城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由该委简政放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后续监督措施,负责推进下放、承接工作。
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市城管委相关处室、单位将忠实履责,切实做到规范下放事项、规范下放方式、规范业务指导、规范后续监管;各县及湾里区作为接收主体要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要求依法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主动做好与市城管委的衔接工作,做到承接机构到位、业务培训到位、流程优化到位,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高效运行。
认真总结依法履职
市城管委加强了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监督,目前已对各县、湾里区相关燃气管理工作人员及县、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加强了业务沟通和指导。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承接完成后,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下放承接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对机构、人员、职能职责、项目、授权落实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总结,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进长效管理。该委监察室负责对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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