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开发区评价办法待完善 将建立退出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2-10 16:4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12月10日电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邱丽新今日就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她表示,对于国家级开发区会有总量限制和要求,那些出现问题或者投资环境和发展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开发区将被淘汰,使国家级开发区整体品牌价值具有含金量。
邱丽新表示,《意见》首次提出对国家级开发区动态管理。国家级开发区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从2009年开始对一些省级做的比较好的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到现在已经达到218家,整体来讲是非常不错的。
“但不排除有个别国家级开发区在未来发展中长期滞后或者出现重大环保问题、社会稳定问题等其他一些问题,应该对他们有一个退出机制,这是在《意见》中提到的。同时对一些做得好的省级开发区,有条件的,特别是发展水平比较高,特色明显,已经达到国家级开发区水平的开发区要升级。” 邱丽新说。
她透露,这次提到动态管理是从这个角度对开发区通过分类指导的原则,以考评作为手段,未来可能对国家级开发区有一个动态管理。通过动态管理,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真正使国家级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她还指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目前正在研究对省级开发区升级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按照这次开发区工作会议和《意见》的要求,更多是关注开发区的发展,开拓创新能力、绿色发展水平以及开发区行政效能方面,完善原来对开发区的评价办法,评价办法修订以后将作为考核的依据。
邱丽新说:“对于国家级开发区升级,我们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完善评价标准之后还是要做的,但是最后会有一个总量限制和要求。对那些确实出现问题或者投资环境达不到要求,发展水平也不尽如人意的开发区要淘汰,使国家级开发区整体品牌价值具有含金量。”
她还表示,未来将加强对新升级开发区的培训力度。她解释说,目前的218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在全国的东中西部,由于所在区域不一样、成立时间不一样,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专业化园区,有的是综合类园区。
“对于众多园区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服务,我们现在确立一个原则,对不同的开发区进行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在分类指导原则基础上,未来还要更多地组织东部开发区和中西部开发区之间的经验分享和交流。同时还有专门的培训,特别是近几年加大对新升级开发区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大规划以及提高招商引资技能等各个方面加大对他们的培训,收到比较好的效果。所以未来这方面的工作还会加强。”(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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