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方案基于“三重”考虑
- 发布时间:2014-12-10 10:33:01 来源:海口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接8A版)
统筹兼顾消费者利益和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规定,本着统筹兼顾广大消费者利益、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价格听证基于以下三重考虑:一是依照成本定价原则。经定价成本监审,拟定听证方案综合考虑了企业项目投入成本、消费者承受能力和合理利润。二是严格听证程序原则。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游船、栈道价格听证是《旅游法》颁布后,全省第一个旅游项目价格听证会,为做到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价格,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价格听证,认真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借鉴成功经验。提出两套听证方案,主要参考我市自来水、管道燃气等价格听证做法和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如今年的4月和10月北京自来水价格、公交价格调整听证会均公布了两套听证方案;11月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也是公布两套价格调整方案。
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作为社会化投资项目,从今年4月试开园至今,已接纳众多游客,成为海口生态旅游的名片。目前一期景区的试营已让转产就业的当地百姓受惠,并辐射长宁头村、长宁尾村、山尾村等多个村庄。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保护生态资源和投资者的权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精神,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回报投资,才能实现景区高品质的建设及高水准的运营,最终让当地村民共享景区开发建设的利益,广大市民和游客能享受高品质、高品位的旅游观光及其优质服务。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定价过程中,红树林生态资源等政府及公众资源并没有纳入该定价范畴,只是对企业投资栈道、游船及基本维护成本进行监审。收费标准提供二个方案选择,是国内通行的做法,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定,根据给予企业不同的回报率,形成二个不同的方案。对企业的投资额的认定,是请第三方中介监审。
实行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事实上,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游船、栈道拟收费,不但拟定了两套听证方案,而且,还有定价方案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说,海口红树林乡村旅游区栈道游览项目,还参照国家和省相关优惠价格政策执行。”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具体表现在实行淡旺季价格和价格减免优惠。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规定,实行淡旺季价格政策。淡季价格从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不得突破基准价,可向下浮动20%。旺季价格从每年10月1日至下一年度4月30日执行,在基准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红树林旅游区还将实行价格减免优惠。在青少年价格优惠政策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费;对6周岁(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价。
海口红树林旅游区在对老年人优惠政策方面,根据2007年《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规定,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享受免票;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门票半价优惠。
为了优惠常年游客和错开白天特别是节假日可能出现的旅游观光高峰,企业还探索增设栈道游览“年票”及“星光票”优惠政策:“年票”180元/人,全年不限定游览次数;夏季“星光票”,从每天18时至闭园5折优惠,执行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星光票”,从每天17时至闭园5折优惠,执行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下一年度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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