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利用职务受贿3558万元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发布时间:2014-12-10 10:32: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今天上午,河北廊坊中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刘铁男被指控于2002-20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
今日9时30分,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刘铁男受贿一案。刘铁男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刘铁男被带入法庭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廊刑初字第50号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铁男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3年8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廊检刑诉〔2014〕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犯受贿罪一案,于2014年6月23日提起公诉。
审判长宣读法院经审理另查明的事实。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铁男主动坦白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南山集团、广汽集团及张爱彬给予的钱款共计1875.3060万元的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