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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 发布时间:2014-12-10 09:09:42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安徽省亳州市近日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坚持“五同步”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据了解,亳州市财政局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锲机,将2015年市级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立制、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监督”,依法依规推进政府采购预算规范管理。

  一是同步立制,将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纳入制度的“笼子”,制定出台《2015年亳州市本级预算编制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亳州市市级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做到以制度管理预算。出台《亳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凡属政府事务性管理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同步布置,即将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

  三是同步编制,即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凡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有关要求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均要单独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填报,并按政府采购要求填报有关项目,做到能细则细。

  四是同步审批,即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统一报财政部门汇编,财政部门统一报市政府审核、报市人大审议。

  五是同步监督。即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凡年初预算未列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应急性支出或按规定批准追加的项目外,一律不允许购置。同时,将部门、单位执行采购预算管理情况纳入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规定的部门、单位实行年度效能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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