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告
- 发布时间:2014-12-10 08:29:2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福建海翔建材有限公司申请使用福鼎市店下镇巽城小巽自然村北侧海域3.4076公顷,用于福州港沙埕港区迈拓通用码头工程建设,其中,填海造地0.5012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2.0565公顷,港池用海0.8499公顷。项目用海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文[2014]320号),并依法办理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4B35098206047号,国海证2014B35098206058号),取得海域使用权,现予以公告。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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