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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当股东 两种模式试出啥效果

  • 发布时间:2014-12-05 04:29:31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崇州和大邑全省率先试点“财政投资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财产性收入”

  如何通过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解决财政投资的产权问题是前提,如何让农民持续增收是关键。

  我省率先进行试点的崇州,正探索一条从股权量化到经营管护的完整模式;而紧挨着崇州的大邑县,也于今年进行了相应试点。两种模式,依托当地具体情况,为我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了两个可以借鉴的模式。

  A

  崇州模式

  项目=财政投资+村民募资认股村民分享烘储中心项目收益

  “同样是红本本,股权证比结婚证都重要。”11月30日,青桥育秧烘储合作社的会议室内,今年49岁的崇州市青桥村村民郭群琪领到了一笔分红,1236元。这笔钱,是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青桥村粮食烘储中心运行三个月来的收益分配。

  “明年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分红将是这次的3倍。”该合作社的理事长罗巡虎信心满满地表示。

  去年底,“财政投资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正式在崇州启动,省级财政划拨2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到崇州市的隆兴镇和燎原乡,主要用于建设渠道、道路,以及土地平整、生态土田埂修复等多项建设任务。

  “但老百姓却希望能借财政资金解决心头一大‘隐痛’。”罗巡虎介绍,以隆兴镇的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例,该社有1000多亩地,收获季节每天要收4万斤粮食。“以前都是独门独院晒粮,现在规模化经营,行不通了,只好拉到国储公司进行烘干和存贮。去年村里拉过去,对方根本忙不过来,只好又拉回来,由于湿度不达标,本来1.3元一斤,只能卖1元一斤,损失不小。”

  为什么不用财政资金建一个自己的粮食烘储中心呢?

  用财政资金建烘储中心,产权怎么划分,怎样管理经营,是一个现实问题?“为了提高农民参与及后期管护的积极性,农发项目要求村民自筹部分资金。但村民是否参加募集,自筹多少并不强求。”崇州农发办主任李永祥表示。

  这种情况下,崇州采取了募股制。根据评估,烘储中心项目完成共需投资59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38万元,还需农民自筹资金160万元。

  在青桥村土地合作社内,首先面向全体509户社员发布自筹资金募股公告,160万元自筹资金按照全社1180亩土地分摊,每亩土地可认购1355元。若首次募集资金不足,则继续第二次、第三次募集,第二次开始不限制认股数量。

  青桥村在第一轮募集后,509户中只有89户参与募集,其余自愿放弃。64岁的青桥村村民付忠群很看好烘储中心,第一次募集,按照自家的田亩数,她只能认购12700元的股份。第二轮募集开始,付忠群迅速增资到10万元。该项目所需的160万元也在第二轮募集中全部被认购。其后,89户认股社员单独成立新的股份合作社:青桥育秧烘储合作社。

  值得关注的是,募股制规定,不愿出资的村民,视为自动放弃对财政资金投资部分的收益享有权。付忠群认购10万元股份,占160万元自筹部分的6.25%,按此比例,包括财政投入后烘储中心整体资产598万元中的6.25%股份归付忠群所有,分红同样按此比例。

  新合作社独立运行,89个股东都有股权证,详细标明了自家的股份,然后按照烘储中心的业绩,每年定期分红。

  新建的烘储中心也效果明显,今年入秋以来,崇州连日阴雨,但青桥村收获的600多吨粮食悉数烘干入库,丝毫不受影响。

  点评

  西南财大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崇州模式适用于以农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同时对特定农业经营性基础设施有需求的地区。比如一个地区需要大型农机设备、农业植保服务,就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并成立农机合作社、农业植保合作社对财政投入的资产进行经营,不仅为农民带来稳定长效的收益,同时还能切实帮助当地农业生产。

  B

  大邑模式

  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基础设施合作社所有社员分享租金

  “拿这笔钱给企业做嫁衣,企业过得好了,农民也有钱赚。”大邑县农发办主任杜宁仪介绍。

  在崇州的试点启动之后,今年成都市级财政又安排6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大邑县青霞镇也启动这一试点,只不过大邑打起了龙头企业的“主意”。

  大邑县青霞镇的龙居社区和洞口社区,共有村民107户,土地1200亩。这些土地全部入股成立了龙居土地整理合作社,再以合作社为依托,将土地整体流转给当地龙头企业成都万良菌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野生菌类的种植,同时拟建以菌文化为主题的菌博园,园内建立以林下野生菌种植为特点的旅游休闲度假区。“社员们都到公司里打工了,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杜宁仪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利用财政投资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成为难题。

  万良菌业有限公司的林下种植和旅游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对道路、渠道、厂房、水体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极大。在与企业协商后,以龙居土地整理合作社为主体,利用财政下达的600万元,按照企业的需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他们的需求建设,然后合作社收租金,再分给农民。”

  不同于崇州募股才能受益的制度,青霞镇对于用这600万元建设而成的基础设施,专合社将采用共享制的方式进行股权量化,即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在全社按人头进行量化分摊,体现利益共享。

  项目建成后前三年,企业向专合社租赁这些基础设施,并按照财政投入额度的2.5%、3%、3%的固定比例交付租金。

  从项目实施的第4年起,随着企业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将采取固定性租金和成长性租金两种形式支付租金。固定性租金不低于财政投入额度的3%;假设企业第四年营业额增长10%,租金相应的增长2%。“这种方式不但能帮助企业成长,还能为农民带来长久的、成长性的收益。”杜宁仪表示。

  大邑县青霞镇试点项目预计明年7月完工,届时或将为参与项目建设的107户农户,每年增加财产性收入16.75万元,户均增收1565元。

  点评

  李建军表示,大邑模式适用于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的地区,通过按需定制,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农民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不仅有土地流转租金,同时也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本报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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