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核心三问
- 发布时间:2014-12-05 03:32:1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宪法日为何是12月4日?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每10年都举行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这已成惯例。纵观10多年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其中6年主题都与宪法相关。如2004年、2005年强调“弘扬宪法精神”,2011年明确提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今年首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宪法日有什么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宪法日将做什么?
宪法日的设立,目的是提升人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各种活动开展都应该围绕这个主题。比如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组织公务人员向宪法宣誓;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征文大赛等;向全社会通报违宪违法的案件;电视台或者网络组织晚会等与宪法有关的多种文艺活动,让宪法日活动成为提高公众的宪法意识,形成宪法思维和素养的良好契机。
图一:12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文化路小学开展“小学生喜迎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驻校民警给学生们赠送《宪法》单行本、讲解《宪法》常识、组织宣誓等,增强孩子们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迎接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吉喆张树茂摄
图二:12月4日,河南省宝丰县在人民路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的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图为市民在阅读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普法知识读本。王双正摄
图三:四川省华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老年志愿者法制宣讲团,组织小分队巡回到全市中小学校,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漫画、法制书法展及赠送法律图书等形式,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普法活动,以期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图为12月2日,四川省华蓥市高兴镇谭家桥村小的留守学生在翻阅老年志愿者法制宣讲团发放的载有宪法等法律知识的图书。邱海鹰刘姿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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