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首个国家宪法日,让宪法成为真诚信仰
- 发布时间:2014-12-04 07:5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不仅是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地位的“教育日”、“普及日”、“信仰日”和“行动日”。伴随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区各领域扎实开展,必将进一步凸显宪法“统帅”地位,传递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回望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可见,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是对宪法地位、作用及重要性的高度概括。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需要看到的是,当前宪法在实施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加强宪法宣传,正是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而作出的重要部署。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开展各种参观、纪念和宣传活动,让大家亲身接触宪法,有利于在抽象的宪法文本与具体的权利自由之间搭建感性联系,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使宪法观念和宪法体现的基本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让宪法真正在老百姓心中“热”起来,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靠一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显然不够,还需要更多的载体与制度建设,在日常实施中显示宪法的生命与权威。为此,既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也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既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也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每年365天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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