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西城片区仅商业建筑可设广告
- 发布时间:2014-12-02 14:29:21 来源:拉萨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魏国)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市容管委会获悉,拉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简称《规划》)已经通过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批,即日起实施。该《规划》将要求我市户外广告在更加贴近自然,不破坏整体自然环境的情况下,更多地吸收藏文化元素,注重发挥藏式建筑文化风格。
《规划》将依照风貌保护优先原则、协调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展示特色性原则及严肃性原则、可可操作性原则七大规划原则,规划出我市户外广告的范围,且规划范围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即南北山脉之间的河谷地带,东至城关区与达孜县边界,西至羊达乡,南至堆龙德庆县与曲水县边界,北至娘热沟和夺底沟,总面积295平方公里。规划》中对周边县城的户外广告设置职能也有所定位,当雄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将以特色旅游服务类为主,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并添加藏式元素;达孜县、曲水县将着重体现产业、产品形象及西藏特色工业;林周县将采用自然古朴风格,以保护藏区生态自然特色为主。
该《规划》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中,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设置将分为限制设置区、严格控制设置区、集中展示区及一般规定区四类。其中历史城区、行政办公用地、旅游度假用地、文物保护单位、拉鲁湿地保护区、拉萨河、青藏铁路等地为限制设置区,该区域将限制设置户外广告,并对牌匾尺度和设置位置等实施严格控制;主城中心片区、主城北城片区、西城片区为严格控制区,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以牌匾为主,仅商业建筑可设置广告;北京中路、宇拓路、天海路、德吉路、火车站、汽车站、柳梧大桥立交环岛等地位集中展示区,将集中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并鼓励形式多样、造型丰富的多元化设置方式。
该《规划》将全面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引导其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从而完善我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和牌匾标识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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