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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

  • 发布时间:2014-11-28 19:29:54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对于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有效拉动农村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真正达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设目的,建议:

  一是建议抓紧制定顶层制度性文件,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建设水平。一要出台项目立项程序、验收程序和后续管护规定文件。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立项文件,严禁立项部门直接实施项目。制定科学有效的验收办法,规避本级主管部门自行验收的做法,由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具有一定资质的土建、水利等社会机构专家,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附录A-D规定,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行全面细致地验收。建立追责机制,对项目通过验收但因建设内容不达标造成后续问题的,除追究实施单位责任外,还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清晰的管护责任,对项目建成的资产实行管理维护,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对管护不力的应追究责任。对于投入规模较大的项目,规定设计和审计环节经由招投标程序确定单位,对设计不合理导致变更较大、审计不尽责造成数据失真的,应通过合同提前约束等方式,追究设计和审计单位责任。二要出台详尽可行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量庞大,建议财政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用途,明确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标准。对结余资金应明确规定处理办法,避免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的简单做法,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议原渠道追回或追回至上级政府在同类项目范围内统筹安排。三要出台资金整合意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印发《关于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建议尽快落实。同时建议国家积极推动各部门分头主管的土地整治、小农水、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的整合,由各级政府协调,国土部门统一负责,各部门配合建设,协同推进。

  二是建议各级政府制定有效的长远规划,通盘考虑,科学定位,推进项目系统性、可持续建设。通盘考虑千亿斤粮食生产农田建设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治理规划等现有的农田建设规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解任务、下达指标的现行制度,针对当地农田建设情况和土地流转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长远规划,短期内针对项目建设需求高、现代农业发展快的地块,集中财力办大事,建一片成一片,长期看根据当地规模化农业生产发展趋势,逐步推进,全面提升区域内农田土地质量。

  三是建议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不执行法规行为和违规行为成本。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督职责,对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行为,及时督办,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根据违规行为性质严重程度,在依法处理责任人的同时,考虑适当削减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加大违规成本,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山东专员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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