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托他人运营被罚
- 发布时间:2014-11-27 14:29:24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杨建国)3名有资质的出租车司机擅自将自己的出租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上路运营,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李逵”同样受到处罚。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于昨日完成了对这3名违规司机予以暂扣运营证件、退还非法所得、教育及罚款的严厉处罚。
今年10月28日,顺达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时某某,将牌照为津E16689号出租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人员刘某某运营,刘某某从小白楼海信广场拉载一位女乘客至红桥区本溪路,绕行十一经路——红星路——盐坨桥——普济河道——丁字沽一号路——本溪路,行驶里程17.1公里,等候5分26秒,计价器显示金额42元,刘某某实际收取该乘客42元车费,后被乘客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应走大沽北路——张自忠路——新红路——丁字沽三号路——本溪路,行驶里程应为11.4公里,计费金额应为25元,刘某某多绕出5.7公里,多收取该乘客17元车费。此外,今年10月3日,美伦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杨某某,将自己的牌照为津E18012号出租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杨某上路运营;今年10月24日,惠生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张某某,将牌照为津E11672号出租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人员张某,均被消费者投诉。
市客管部门除对假的哥进行处理外,对3名真的哥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市客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如果误乘了假的哥驾驶的出租车,一定要索取发票或用手机进行录像录音,事后可登录市客管办网站www.tjkg.cn,点击“网上投诉”栏目,将视频音频通过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投诉。也可拨打市客管部门服务监督热线电话23549000进行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客管部门将依法对违规经营的司机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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