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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市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1-27 06:33:52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我国即将启动涉及能源、交通、环保、医药等多个领域的新一轮价格改革。记者追踪采访获悉,南京此前已经启动上述领域内部分项目的价格改革,明年还将进一步深化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

  价格改革“三字经”:减、建、保

  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南京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价格改革的措施归纳起来可用“减、建、保”三个字概括。

  “减”就是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凡是能够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都要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

  “建”就是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规则和政府定价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联动机制,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体系。

  “保”就是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保民生、促公平”。对群众基本需求部分,尽量保持价格的稳定,非基本需求的部分要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多领域价格改革已经实施

  根据“减、建、保”的原则,今年以来,南京已经率先实施了地铁线网票价、公交换乘优惠、出租车运价结构、停车收费、扬尘排污收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扩围等一系列价格改革,涉及交通、环保、医药等多个领域,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中,地铁线网票价由按站点分段计价改为按里程计价,确保了地铁线网票价的平稳实施,南京地铁价格成为除北京外全国最低票价。

  公交换乘优惠政策规定,包括公交汽车、地铁、轮渡在内,乘客乘车后90分钟内发生公共交通间的换乘,票价优惠0.4元,提高了公交出行的分担率。

  出租车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制定了中高档出租车运价,还实施了早晚高峰“双计费”政策,适度缓解了高峰“打车难”矛盾。

  明年深化水电气价格改革

  按照计划,明年,我市还将进一步深化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

  目前,南京江南六区已经实行阶梯水价。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应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南京现行的三级水价比例只有1:1.23:1.46,今后对于居民基本需求部分,水价将保持基本稳定,而非基本需求部分将拉大价差。

  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将销售电价由现行按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电压等级和负荷特性分类,对超耗能企业和装备(工艺)实施惩罚性电价,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天然气方面,下一步,我市将调整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气价格联动机制,制定促进管道液化气向管道天然气转换的价格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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