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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提升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绩效

  • 发布时间:2014-11-26 08:58:14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升采购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初批复及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在每年6月30日前执行率要达到70%。

  二是强化采购计划管理。对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并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的,除特殊规定外一律取消采购项目,资金收回市级预算。每月采购计划在上月15日前报送,将同类项目汇总打捆招标。对电梯、中央空调等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招标,发挥批量采购效益。

  三是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中不指定品牌、型号,采购进口产品须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面较大的项目,进行标前公示。办公设备、家具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配置标准执行,严禁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四是强化采购过程管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应配合采购中心及时答复,否则暂停采购活动。采购单位须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是强化履约验收管理。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重大复杂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依据验收合格证明办理付款手续。(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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