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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税负低收入 中国作家群体处境尴尬

  • 发布时间:2014-11-20 00:32: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衙门作家吃低保,自由撰稿难温饱。”在作家群体里流传的顺口溜,形象地说明了一部分作家群体的生存现状。

  在江苏、陕西等作家群体较为集中的地区,因为稿酬标准和稿酬个税起征点双低,在坚持纯文学创作的作家群体中,不少完全靠写作为生的人甚至还挣扎在贫困线上。

  “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钱”

  “呕心沥血的作品不如白菜豆腐值钱,出去人家都以为我是老板,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作家。”陈亮说。

  陈亮是江苏泗洪的一位农民,也是当地颇有名气的乡土作家。每年农闲时间,他可以创作出一二十万字作品,但带来的收入却不足3万元。

  为了支撑自己的写作梦,这些年,陈亮陆续开过广告公司、婚纱影楼,还搞过西瓜种植合作社。

  “这些年我发表诗作获得的最大一笔稿酬是1500多元,有时候仅仅只有一、两百元甚至几十元。”陕西的“70后”诗人李小洛说。

  李小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对于我们大多数中青年作者来说,通过作品发表得到的稿酬非常微薄。但是这些不多的回报,对于执着于文学创作的年轻人来说,却是不小的鼓励。

  国内文学刊物稿酬在很长一个时期维持在较低水平。自1999年以来,我国原创作品稿酬标准一直执行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最著名的几家文学刊物的稿酬标准约为每千字200至400元不等,省级刊物的稿酬大都为千字百元,而地市一级通常只有每千字三、五十元的稿酬。

  报告文学作家莫伸说:“一个电影剧本大约3万字,稿酬通常都在10万元以上,一集电视剧剧本的稿酬也可以达到上万元甚至更高。与此相比,纯文学作品的稿酬标准在文字创作的艺术门类中是最低的。”

  江苏作家周伟以自己的小说《大马一丈高》为例计算了小说创作的回报,这篇4万字的小说在《小说月报》上发表后,以千字百元的标准领到了税后稿酬3700元,后来获得紫金山文学奖得到奖金1万元,接着又被多家刊物转载,每次获得报酬约1500元。

  周伟说,创作这样一篇能够获得省级奖项的作品,得到的税后稿费及奖金共计不到3万元,而其中花费的时间需要一年以上。

  今年9月底,国家版权局官网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根据这项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作家原创作品每千字的稿酬由过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

  虽然对比以前的老标准,新标准稿酬提升的幅度较大,但受访作家表示,原创作品的版税率依然为3%到10%,作家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仍为800元。

  稿酬个税起征点30多年未动

  我国自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至今,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全国范围内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已逐步由8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但800元的稿酬个税起征点30多年来仍一直保持不变。

  这一标准,对于作家群体中属于大多数的中青年作家和以写作为生的职业作家而言,影响较大。

  周暄璞是近几年持续保持旺盛创作力的一位陕西作家,2011年她曾因通过微博“晒稿费”引起热议。这位作家当年发表文字约25万字,共计稿费2.4万元,平均每字不足0.1元。她在微博上慨叹:“欢迎围观,欢迎嘲讽,这不只是写作者本人的悲哀!”

  近日,周暄璞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算了自己近三年来的稿费收入:2011年的2.4万元稿费是近几年里最高的,其它几年的税后稿酬均为2万元左右。

  周暄璞说,按目前800元的稿酬个税起征点计算,自己每发表一部小说就要交纳数百元个税,每年交税的总额有好几千元。

  “几千元对于一个辛苦创作的作家来说,其实并不是小数字。要不是我还在一家出版社供职,仅靠这些稿酬是很难养家糊口的。”周暄璞说。

  对此,陕西省作协副主席张虹认为,文学创作是一种特殊劳动,其作品特别是长篇作品要经历较长时间的收集素材、查阅资料、构思创作、修改定稿等复杂过程完成,有的作品创作甚至要花费几年、十几年,甚至倾注一生。如果将文学创作同一般劳动获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一样等量齐观,按月计算税负,则不能真实反映作家的劳动价值。

  “长期收入过低会让作家活得有失尊严,如果花费大量心血完成的作品回报不如打零工的收入,这将对我国文学创作产生负面影响。”张虹说。

  普通作家沦为低收入群体

  “4个人吃一顿不到100元的饭,有2个人从来没买过单,有人一年到头只穿一件牛仔服。”南京作家周伟如此描述圈内朋友聚会的场景。

  由于长期稿酬标准较低和交税比例较高,使不少潜心进行纯文学创作的作家难以得到较高回报,甚至成为低收入群体。

  因为稿酬低、出版资源有限,作家之间收入差距也十分明显。除了少数知名作家和网络作家,大多数普通作家仅靠纯文学创作难以维持生计。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副总经理王水从事出版行业十余年,接触过许多生活困难的作者。他认为低稿酬造成对作家人格的折磨。

  长春一名青年作家用三年时间写作系列小说《与寂寞有染》,期间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小说获得稿费2万元,需要扣税2240元。编辑委婉地告诉他,如果有残疾人证,可以少扣1120元。这位青年作家为此多次到残联申办残疾证,未果。

  “一个从事文艺创作的年轻人,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得要多大的勇气,才会牺牲尊严去给自己办残疾证?”王水说。

  江苏泗洪农民作家陈亮近年来以乡村风土人情和传统技艺为素材,创作了大量乡土题材作品。据他了解,很多年轻作者都是不求回报,完全靠着对文学的热爱苦苦支撑着创作。

  他说:“许多作家长年以面壁的寂寞和拜佛般的虔诚坚守创作,一笔笔稿酬能鼓励更多的人留在写作队伍中,即使回报再低也会有人坚持,但的确也有不少作家因为生活所迫不再写作。”

  陕西省政协委员、渭南市作家协会主席李康美长期关注中青年作家群体的成长与生存状况。他认为,个税起征点过低是造成作家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当前的稿酬征税政策甚至已经影响了我国作家的成长机制。

  李康美说,在传统文学创作中极少有一夜成名的作家,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是经历了多年生活的积淀与艰辛创作才打磨出优秀的作品。我们在基层经常能发现一些接地气、有才华的年轻作家,眼睁睁看着这样的好苗子放下纸笔外出打工,的确非常可惜。

  作家群体出现贫富分化

  江苏省作协主席范小青对作家群体的分化表示了担心。在当地,有固定工资的作协作家和早期有经济积累改行而来的作家生活条件较好,但这两类人在当地作家中只占少数。90%以上的作家没有很好的经济基础,需要靠副业来支撑写作。

  即便是在江苏这样发达的省份,仍有不少作家生活特别困难。

  江苏沭阳自由撰稿人仲利民说,圈内能挣钱的作家一年可以拿到上百万,不能挣钱的月均收入还不到360元的低保线。

  周伟也表示,现在体制内作家、自由撰稿人和网络作家不仅几乎不往来,还相互看不起,收入差距加大了群体内部的裂痕。一直存在的体制内和体制外作家的争论,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不公平”的象征,让更多作家对这个群体没有归属感。

  不仅如此,低收入还带来创作取向的“异化”。稿酬低导致职业作家无法生存,一些人就走向了旁门左道。各种“书名党”“触电作家”“工具作家”络绎不绝,导致纯文学的主流价值取向被弱化。

  “一年写10万字的中篇小说最多挣3万元,写剧本、写企业软文一次就可能有几万元,但写了这些东西再回来写小说就可能是四不像了。”周伟认为,为了挣快钱、快成名,现在许多作家很浮躁,这导致好作品、有特色的作品无法产生。

  “当前中国正面临巨大变革,却没有作家能沉下心来描述这个时代,这可能是文学界一个难以弥补的遗憾。”周伟说。

  多年来,陈亮看着身边的作家朋友一个个从村里搬进城里,也看着他们的作品因远离农村生活而不再接地气。

  因为熬不住清贫,更多作家到城市“讨生活”,这让传统文化失去了一批土生土长的记录者,陈亮为此感到惋惜。

  对此,张虹认为,稿酬对于大多数以写作为生的作家来说已经不再是“第二职业”收入,专业作家和带工资进行创作正在日益减少,而以稿酬为生的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则越来越多。这些“70”“80”后中青年作者在人数及创作数量上均成为当前我国文学创作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也是我国文学创作产生优秀作家作品的基石和沃土。他们没有工资、薪金,要在仅靠稿酬本身为生的基础上交纳较高的个税,无疑令他们感受到税负较重。长此以往,不利于保护和鼓励其创作热情。

  应放开搞活出版行业

  多位作家认为,只有通过调整现行的稿酬征税政策、建立优秀中青年作家保障机制,并加大对纯文学刊物的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建立作家创作的保障体系,进一步繁荣我国文艺创作。

  他们建议,尽快调整稿酬征税政策,建立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征税及文字作品定酬政策。当前个税征收中的“工薪所得和劳务”基本上是每月收入,而作家的稿酬不是每月收入,除中长篇作品外大多数中短篇作品每次收入仅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十几元、几元,而且文学创作个体性强,缺少保障条件,很少社会投入,应当与普通劳动区别开来,其所得税负不宜按月收入来确定。

  因此,相关立法部门应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题听证会,针对当前的稿酬水平、作家收入等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文学创作作为高智力劳动的特殊性,加快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款修订进度,适度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其中,一是参照当前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月的标准建立同步增长机制;二是根据作家创作实际建立分层次区别征收的税收体系。

  同时,还应为中青年作家提供更多保障,健全作家成长机制。相关部门可以成立专项资金,对中青年作家及其作品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优秀作品可享受稿酬及获奖奖金免税政策。

  此外,应进一步扶持文学刊物及文学类作品的出版发行。对纯文学刊物、纯文学作品的出版及文学网站加大扶持力度,可以通过政府财政保底,部分减免税收,整合文学刊物资源、建立优秀作品刊发奖励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办刊办网站等办法,为优秀文学作品建立更通畅的刊发渠道。同时健全文学作品稿件刊发体系,逐步取消一稿一投制,对于一些刊物转载文学作品而应加大惩罚力度。

  出版界业内人士则认为,简单提高稿费标准并不能保证作家稿酬提高,因为出版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其所能支付的稿酬水平。当前出版行业正面临调整期,应当加快推进行业改革,促进行业放开搞活,提升行业效益,才能从根本上打牢提升作者收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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