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贸易获得重点支持
- 发布时间:2014-11-18 20:30:39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一系列利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陆续出台后,真金白银的“专项资金”终于落到企业手里了。记者从财政部中央文资办网站获悉,50亿元的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于近日下达,资金总额比2013年增加4.2%,支持项目总数与2013年基本持平,达800个,其中归属中央项目191个,地方项目609个。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为495个,申请人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持方向,自行申报的一般类文化产业项目为305个。
“通过专项资金给予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央文资办相关负责人告诉国际商报记者,截至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专项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贸易类项目获支持最多
根据9月份公示的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共有8类重大项目得到广泛支持,包括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项目135个、文化金融扶持计划项目106个,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项目32个,推动电影产业发展项目26个,支持环保印刷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31个,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项目33个,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77个、实体书店扶持试点项目55个。获得支持项目数最多的对外文化贸易类不仅包括了江苏凤凰传媒收购美国PIL公司童书业务、美盛文化收购荷兰动漫渠道商项目、俏佳人传媒在美建设中美文化产业传播和贸易平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HBO平台开办中国纪录片专业频道、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世界巡演剧目《梦》等22个境外投资项目,同时还有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获得文化服务出口奖励。
经过记者的仔细核对,其实除了被列入文化贸易类的135项,在其他重点支持的类别中,其中也不乏与文化“走出去”相关的项目,例如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的中国电影投资发行国际营销一体化共享服务平台,就是直接服务于电影业“走出去”。
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文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旨在解决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存在、对外文化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还较低的问题。4月份,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申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占据了较大的份额。
去年9月份商务部初步认定了364家企业和118个项目分别为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中央文资办相关负责人告诉国际商报记者,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113家企业和22个项目,是在这些初步认定名单中根据2013年实际业绩“优中选优”得出的,真正代表的是我国文化贸易的“主力军”。
创新管理优化资金投向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我国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的重要举措。专项资金的分配可以很好地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2012年新修订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的支持方式包括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绩效奖励四种。
据中央文资办介绍,为了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金投向,与往年相比,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对接,促进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相衔接;二是积极发挥专家评审作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等推荐的基础上,大幅扩大专家库规模,专家库总人数由54人增加至152人,涵盖专业领域更广,人员结构更合理,特别是新增了大量金融领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以适应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也确保了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首次引入互联网在线申报系统,为申报单位创造了更为便捷、公开的申报环境;在9月份首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累计已安排192亿元的专项资金是政府投入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在肯定其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其中的一些弊病也逐渐引起关注,例如寻租风险、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等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下一步文化产业的发展一定是政府投资转向社会投资,要发挥市场主体本身的活力,要让社会资本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同时,也有相关人士建议文化产业资金更多地采取后期奖励补助的形式投入,这样也能降低财政资金风险和监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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