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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为完成任务盗尸火化”官员:晚上不敢出门

  • 发布时间:2014-11-17 06:3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核心

  提示

  火化率与政绩考核

  日前,“广东基层民政干部因涉嫌盗窃尸体被审查起诉”一事引发公众关注。而“因同意下属购买尸体被停职”的广东高州市荷花镇镇领导黄国志坚决否认自己同意过这种行为,但他承认,对于火化率的追求已经成了殡改干部的最大压力。

  黄国志称,荷花镇总人口约5万人,按照千分之五的自然死亡率计算,“我们一个月的死亡人数在23人左右,而火化必须达到这个数字的一半。”

  黄国志说,高州市28个镇,火化率每个月排名一次,荷花镇每次都排在倒数五六位。而火化率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每月排在最后三位的“落后单位”会被黄牌警告。在年终考核时,全年最后三位将一票否决,评优、评先、升迁提拔都“没份儿”。

  停职已经一个多星期了,黄国志仍按时在荷花镇镇政府“上下班”。“没脸回家。”黄国志说,出了这件事后,母亲和妻子在家里成天哭,刚上小学的儿子也哭,让他不要搞火化了。而网上的骂声更让他发憷,“骂得太厉害,从来没有被人这么骂过。”

  据新华社消息,11月4日,广东省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部主任何某,和化州市那务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董某,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人均称,购买偷来的尸体是为了完成镇里的火化任务。何某称,此事向分管殡改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汇报过,而这位分管领导就是黄国志。

  “什么都没了,我的家庭,我的亲戚,我的社会公信度全都没有了。”黄国志不停念叨着,坚决否认自己同意过这种“买尸”行为,但他承认,对于火化率的追求已经成了殡改干部的最大压力。

  黄国志表示,为了促进殡改,荷花镇每月“计划”死亡23人,其中至少有一半尸体必须火化,每月在市内排名最末位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优提拔的机会。

  成都商报记者 蓝婧 发自广东茂名

  任务

  每月“计划”死亡23人

  火化的要达到一半

  “根本没有这样的事。”对于何某的指控,黄国志坚决否认,“如果他向我汇报购买尸体,我肯定向领导报告,我们肯定坚决反对这个方案,怎么会同意他去犯罪呢?”黄国志称,何某的确曾向他汇报过起坟的事,“但不是去挖广西那边人的坟头,而是挖荷花镇人在广西偷葬的坟头”。至于下属为什么这么说,黄国志摇摇头。“但我理解他”,他说,“为了工作,他真的很负责,压力很大。”

  荷花镇镇长丁飞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荷花镇与广西十多个村相邻,关系非常密切。经常有荷花镇的妇女嫁到广西,也有广西的媳妇嫁过来,所以两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在少数。

  不过,相邻的两地执行的却是两套政策:广东从1999年开始全面进行殡葬改革,要求是完全杜绝土葬,强制火化的政策;而广西没有对火化进行强制要求。所以,常有荷花镇人悄悄到隔壁广西的村子里“偷葬”。

  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各市镇人口达五万人以上的,应建立火葬场实行火葬,火葬区范围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比例,山区为50%,丘陵地区为60%,平原区70%,城市郊区80%,大中城市市区全部为火葬区。

  黄国志称,荷花镇总人口约5万人,按照千分之五的自然死亡率计算,“我们一个月的死亡人数在23人左右,而火化必须达到这个数字的一半。”所以,荷花镇每月的火化任务指标为至少11具尸体,但实际火化的人数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偷葬十多个人在那边(广西),哪里还有火化率?”黄国志说,高州市28个镇,火化率每个月排名一次,荷花镇每次都排在倒数五六位。而火化率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每月排在最后三位的“落后单位”会被黄牌警告。在年终考核时,全年最后三位将一票否决,评优、评先、升迁提拔都“没份儿”。

  那么实际死亡人数真的有20余人吗?“有时候还比这个多。”黄国志说,即便确实有月份没有死这么多人的,影响也不大,“因为我们几乎就没有完成过任务。”

  心理

  举报的和起坟的 “谁也不敢大张旗鼓”

  在荷花镇,班子成员开会时几乎都要强调火化问题,“我们必须给下面压力,不然这么难的工作不会有人愿意去做的。”丁飞说,在周边都是山区丘陵的荷花镇,这项工作难度更大。

  “在山里找一处荒地下葬,把土地平整了,也不立坟头,谁也不会知道。”按照火化流程,人去世之后,家属拿着火化证到镇里注销户口,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明明得知某人卧病在床数月,某天突然消失不见了,也没有人到相关部门注销。家属则称人送到别处就医了,但这一医就再也不见回来。

  40来岁的黄国志,以前也是从殡改的主任做起,已经做了五六年,前年才提拔成为党委委员,又分管殡改。他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夺回”本镇人偷葬的、特别是偷葬在广西的坟头。

  “我晚上都不敢出门。”黄国志说,因为偷葬难以发现,荷花镇只能鼓励举报,收到举报后,黄国志等人便前去起坟,一例属实则奖励100元。但不论是举报的线人,还是起坟的干部,谁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干。“说得好听是起坟,说得不好听呢?那是最可恨的啊。”

  只有起坟时,黄国志才会和同事一起在晚上行动。打着电筒,悄悄进行,但一旦被人发现,便是一场恶战。他称,曾经有一次起坟,他被十多个人追着打,从山坡上一直被打到山脚下。他称即便如此,也是骂不能还口、打不还手。

  行动

  干部“全员出动” 守家门、堵上山的路

  此次“民政干部购买偷来的尸体”事件也给那务镇带来了巨大的震荡。

  今年4月,化州市那务镇出台了《殡改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从村干部、镇干部、到市级民政部门实行六级联动。“村干部说不通就殡改执法队去说,村支书说不通就镇干部去说,再不行就市级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去说。”那务镇镇长李园春说。

  为了不和村民发生直接冲突,李园春称,在发现偷葬后,他们已经不再直接起棺强行火化,而是交由法院审理,由法院要求他们自己执行。但如果村民还是拒不执行,镇长坦言,“仍没有更好的办法。”

  为了解决偷葬的问题,那务镇相关部门的干部可谓全员出动,当得知哪家有了白事,几个干部就要到那家人门前守着,从早到晚,白天坐在人家门口,晚上睡在车里,风雨无阻,一直到尸体送去火化为止。“一大家人在哭,你在旁边看着,等着拿人家亲人的尸体去烧,你说你是不是找打?”不仅如此,干部还经常在各条上山路口守着,严防偷葬,尤其是火化率差的时候。一位干部称,他曾在守夜时被人用石头砸破了头。

  “我们多年前也准备建一个火葬场,但也是被大家反对。”李园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至今化州市还没有一个殡仪馆,所有遗体都需要运到茂名殡仪馆火化。据了解,化州市总人口160多万,去茂名火葬的最远距离要130多公里,边远山区的家属如果从早上6点出发,直到晚上8点才能回家。

  阻力

  职业“偷葬佬” 帮忙一次可得1万元

  由于殡改政策的差异和当地土葬习俗的牢固,逐渐催生了一条产业链。黄国志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由于太多荷花镇人要去隔壁的广西土葬,广西当地便出现了以帮助偷葬为职业的“偷葬佬”,帮广东这边的人土葬,一次收费在8000元到10000元不等,黄国志认为,自己无疑破坏了“偷葬佬”的财路。

  在多年的较量中,黄国志等人的面孔“偷葬佬”早已熟知,一旦发现他们出现在广西境内,就会有一群人上前阻拦,又因为是跨省执法,他们的执法更显单薄。

  除了“偷葬佬”,殡改工作也受到来自本地基层干部的阻力。

  荷花镇镇长丁飞承认,在负责落实具体殡改工作的村干部中,不少人对于殡改政策也带有情绪,“毕竟自家也有老人。”加之搞殡改得罪人,为了争取村民的支持,一些村干部对土葬不但不查处,甚至存在默许的情况。

  那务镇镇长李园春表示,可能个别村干部有这样的行为,但并不知道具体情况,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那务镇镇长称,为了给村干部动力和压力,他们除了对举报者奖励100元外,每拉一具遗体火化,还要奖励村委会500元。而对于在殡改中工作不力的村干部,将进行免职或处分。

  案情回放

  近年来,广西北流市南部的清湾、六靖等镇频现新坟被盗挖,已经安葬入土的尸体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今年6月29日,六靖镇石寨村的村民顾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他祖父的尸体被人偷走。很快,当地警方就掌握了盗尸案的线索。

  7月8日,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富进行传唤调查。钟某富供述了在清湾镇、六靖镇多次盗窃尸体,并将盗窃得来的尸体拉去广东化州市那务镇、高州市荷花镇卖掉的犯罪事实。7月9日、15日,其买家“那务佬”及“荷花佬”先后落网。至此,这起盗尸案成功告破。

  “荷花佬”何某,是广东省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部主任,负责民政、殡葬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那务佬”董某,是广东省化州市那务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负责殡改工作。

  董某称,他是在2013年11月通过其上任陈某介绍与钟某富认识。两人商量确定,每具尸体的价格为3000元。何某则是在2012年年底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钟某富的,他们商量的价格是每具尸体1500元。

  案发后,董某承认先后从钟某富手中购买了尸体10具。一般到月底,董某就带人开着货车去到藏尸洞,将尸体运到茂名市殡仪馆火化。何某则将尸体运到高州市殡仪馆火化。

  为何要花钱收购尸体进行火化呢?据董某交代,那务镇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而当地盛行土葬,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去完成“任务”。他给殡仪馆的手续里,有那务镇已经死亡居民的户籍卡,买来的尸体就顶替这些已经死亡的当地居民火化。

  据何某交代,与董某的情况一样,他还专门向镇领导汇报了,并且领导也同意了。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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