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好处 方便开设连锁店
- 发布时间:2014-11-13 05:29:34 来源: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四川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将符合条件的 “个转企”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扶持范畴,加大信贷、税收及工商注册登记等支持力度。
根据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不能开设连锁店。要想开设连锁店的话,“个转企”是可行的办法。
此外,“个转企”在税收方面有优惠。税收专家得出的结论是:月营业额低于2万元的个体户转为企业后将少交税约1000元。
据了解,“个转企”办理流程并不复杂。在名称登记上,申请人可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登记字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沿用其原名加“有限公司”,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名称。
案例》》》
冷饮店转型升级
“去年,我们将个体工商户变更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目前,我们拥有8家连锁店,还有4家正在洽谈。”以经营甜品为主的雪孩子冷饮店老板万能告诉记者,2009年,他和妻子陈群华一起创业,当时卖了房子加上借来的一些钱,在蜀汉路口开了第一家店铺,万能也由待业青年变成了个体工商户。
经过近4年的发展,万能的冷饮店生意好了,他有了开设连锁店的想法。不过,按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是不能开设连锁店的。后来,万能在金牛区工商部门了解到相关政策后,决定把个体性质的营业执照转型升级为企业,这样可开设分店。去年6月,万能领到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变成企业后,不论是规模、企业形象还是内部管理方面,都走上了正轨。”万能如是表示。
剖析》》》
所得税优惠是重点
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在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等方面进行扶持。
据了解,目前,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为:月度营业额不超2万元或1个季度营业额不超6万元,免营业税或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川万和润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彬认为,个体工商户与企业最主要的税收差异在于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按年度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定额申报方式);企业按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
罗彬介绍,“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后一般为小微企业,在同等规模下,税负将会下降。”
税收优惠几多?
个体户
月度营业额低于2万元,免交营业税,相应附加税免征,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假设发生费用1万元,个人年度费用扣除额42000元(3500/月×12月),所得为4.8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5850元
企业
月度营业额低于2万元,免交营业税,相应附加税免征,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发生费用1万元,年个人工资额4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8万元,征收企业所得税48000×0.5×0.2=4800元
成都晚报记者 张婷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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