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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户本月起须公布年报

  • 发布时间:2014-10-16 07:37:1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夏振彬 通讯员李明骥)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之后,监管制度也将实施新政。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工商部门获悉,佛山(除顺德外)企业、个体户公布年度报告工作已开始执行。按照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在今年10月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报送2013年度报告。

  佛山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度报告是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对经营者的信用公示起着重要作用,凡是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年报的报送途径分为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对于企业,只能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进行联络员的备案并填报年度报告。对于个体户,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两种途径都可以选择。

  “鉴于年度报告是一项新工作,企业、个体户第一次接触,可能会因各种各样的问题延误报送。”市工商部门表示,为此特意放宽了2013年度年报的期限。从今年10月开始一直到2015年6月,都可以报送2013年度的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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