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刑侦局:男子以租女友回家,强奸17岁少女“双十一”光棍节又到了,租女友(男友)的注意了男子谭某阳通过网络认识了17岁的女大学生,用“陪聊天、逛街、见父母等,每月有2000元的报酬”租她做女友。谭某阳以陪同见父母为由,将其约至旅馆,拿出折叠刀,强奸了小周。谭某阳因强奸罪被判处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