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 发布时间:2014-11-03 07:29:25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李永桃通讯员张敬琦)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发布消息,我区正式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今后,我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商品房建筑建成后必须经过建筑能效专项测评。
据了解,民用建筑能效的测评与标识主要按照《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进行实施,建筑能效标识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有效期为5年。
通过能效测评工作,可以掌握和了解被标识建筑实际的能效水平,促进新型节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同时,还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对开发商起到管理、监督和激励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为实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打下良好基础。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民用建筑能效技术标准和标识体系。丹麦是欧洲开展住宅能效标识最早的国家。1998年美国开始实施“能源之星”建筑标识,目前已有超过22万栋住宅采用了“能源之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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