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獐子岛的“壳”买单?
- 发布时间:2014-11-01 01:32:07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张恒
汪世军
昨晚是万圣节前夕,很多孩子都喜欢扮扮鬼脸、说说鬼话,即使吓到了人,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但是,在资本市场上,一旦有人说出鬼话吓到了人,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獐子岛就摊上事了。昨日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在上半年盈利4845.53万元的基础上,獐子岛前三季度居然巨亏8.12亿元。如此大的“变脸”,竟然缘于北黄海遭遇异常冷水团,导致公司105.64万亩海洋牧场遭遇灭顶之灾,价值7.34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杳然无踪,一网下去竟然“只捞到一堆壳”。
价值7个多亿的扇贝说没就没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上市公司是信了。“蓝田神话”在被刘姝威的一支笔戳破之前,也一直是市场中的绩优股、投资者眼中的“好学生”啊!当年的蓝田股份有多赚钱?领你到湖边转一转也就够了。不要总怪别人“阴谋论”,恰恰是因为蓝田股份曾经带了个“业绩在水里”的坏头,才有如今獐子岛引发的众怒。对投资者来说,这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是光怒是没用的,总得有人为獐子岛的一堆“壳”来买单。
到底由谁来买单,这得看这件事怎么定性。如果说獐子岛涉嫌造假,通过虚假数据欺骗公众投资者,那就简单了。证监会新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两类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强制退市。獐子岛的“扇贝逃跑”一事如果最终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那可就是上市公司全责了。不管你海里有没有价值7亿多的扇贝,现在就剩一堆壳了,上市公司自己买单吧,顺便还得赔偿投资者因此造成的股价下跌的损失。
如果上市公司真的遇到天灾了呢?那上市公司也推不掉“经营管理不善”的责任,相关管理人员应当被问责,要么是降职、免职,要么是降薪。你都给投资者带来7亿多的巨大损失了,你还好意思继续拿400多万的高薪啊?当然,这样做并不能弥补投资者因此面临的股价下跌的损失,但至少可以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
购买股票,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价差收益,同样还要行使股东的权利。否则,上市公司的“扇贝”随时都会逃跑,投资者只能沦为“空壳”的买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