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 发布时间:2014-10-30 05:33:00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预算法》的修订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一步。

  市财政局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预算法》及国家配套的财税改革政策作为近期一项重要的全局性工作加以推进,既是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也是积极贯彻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具体行动。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关注新修订的《预算法》系列报道。

  陆文喜 本报记者邵海峰

  财政预算,不仅关系着政府和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关系着公民权利、公共财产权的实现。能否管好政府“钱袋子”不单单折射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更是转变干部作风,凸显反腐成效的关键。

  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及“行政成本”到党的十八大将降低行政成本作为深化行政改革的重中之重,压减行政成本,管好政府“钱袋子”不仅是众望所归,更是大势所趋。而管住政府“钱袋子”的关键就在于要把政府能花的钱、要花的钱和实际上已花的钱,每一笔都整清楚,弄明白,将其纳入公开、透明、可监督的预算体系中,一方面,最大限度缩小政府“钱袋子”不走正道的空间和机会,另一方面,让监督机构和广大纳税人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有效监控。

  基于这样的背景,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上作出重大修改,对立法目的表述是: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行《预算法》的表述是: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两相对比,新修订的《预算法》删除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内容,体现了政府在目标上的转变。从功能上看,预算应当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而不是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建设性调控性为目标。这样的修改,使《预算法》从形式到内容都提升到了一个新阶段,立法宗旨从过去强调政府管理经济、强调预算的宏观调控作用,改变为强调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调对预算的监督和管理。也就是说,原《预算法》表述中,政府仍然是一种管理者的角色,修订后的《预算法》的表述则更加强调对政府收支行为进行规范,且明确预算支出的目标,政府从而成为被管理者和被监督者。

  专家指出,首次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写入立法宗旨是重大突破,是对预算和《预算法》本质的回归,标志着政府对于预算由管理主体变为管理对象,用法律约束行政权力,让公众监督政府花钱,是从过去的强调“政府管钱袋子”回归为“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管好”是“用好”的前提,只有建立起健全的预算约束制度,约束住政府的“钱袋子”,钱才不会被滥用,只有“把权力装进笼子”,才真正谈得上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把钱用好。现代预算制度的核心就是法治预算,新修订的《预算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表述,就是要将政府收支的财权关进“预算”这个制度的“笼子”里。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