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家家财产上了“保险锁”
- 发布时间:2014-10-30 03:33:28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赵春喜通讯员迟驰)在农村,牲畜、农机具、电动车等财产被盗,除了报警,还有其他办法减免损失吗?
有!在沈丘就有。这种办法就是购买一份“社会治安民生保险”。它的稀罕之处,在于“群众保险,政府买单”。
自今年9月4日起,沈丘全县农户、居民家庭都购买了社会治安民生保险,而每年100多万元的保费,不要老百姓“掏腰包”,全部由政府“买单”。
65岁的涂秀荣老人便是一位受益者。
涂秀荣是沈丘县莲池镇王领村人,儿子一家外出打工,她闲来无事养了5只羊。前不久一天夜里被盗,老人伤心了好一阵子,“这下子可没法了,养羊没赚到钱,连买羊的本钱也赔光了。”
接警后,镇派出所民警按程序向社会治安险承保保险公司报赔,不到10个工作日,保险公司完成了理赔程序。
10月29日,接过中华财险沈丘分公司工作人员送过来的2500元理赔款,老人掩不住宽慰的笑容,“丢了东西能赔钱,这事儿挺‘暖心’。”
据了解,该县社会治安民生保险由中华财产保险公司为承保方,县政府为保费出资方,县公安局为投保方。
“按约定,合同期内,居民因遭受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牲畜、农机具、电动车等,参保户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赔偿款。”承保公司经理乔萍说。
“一天不足3分钱,社会治安管全年。”社会治安民生保险实施以来,像涂秀荣老人一样,沈丘县已有13户类似遭遇的家庭获得理赔。
“理赔不是目的。”沈丘县综治委负责同志介绍说,“我们意在传统治安管理之外,尝试为居民提供一种损失保障机制。通过理赔,让群众牢固树立社会治安社会治的理念,人人心里建本治安账。”
有专家指出,沈丘这种社会治安管理市场化的新模式,在我省尚属首例。这种模式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既解决了农民投保能力有限的难题,也解决了农民损失“谁来赔”的难题。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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