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不得推给政府
- 发布时间:2014-10-29 08:33:22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财政部近日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通知》明确,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清理甄别工作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模式,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清理甄别工作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开展。(来源:中国新闻网)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