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高校“横向课题费”被“潜规则”主导
- 发布时间:2014-10-24 20:31: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笔者在工作中和高等院校的联系较多,对高等院校科研课题费的管理颇为关注。
高校办学资金的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及学费收入外,对许多知名高校来说,名为“横向课题费”的资金也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
所谓“横向课题费”,是相对于“纵向课题费”——即来自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拨款来说的。纵向课题费由于其财政资金的性质,在管理上非常严格,而横向课题费的来源则较为复杂。有些来自于和高校没有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有些来自于国有企业,有些来自于民营企业,其实质是学校依托人力资源向课题委托方提供智力服务,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的一种收入。
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教育经费并不十分充裕,因此,非财政拨款的“横向课题费”收入对补充高等院校建设发展资金十分重要。如许多高校通过举办研究生班、研讨班、进修班,取得了大量收入,这些资金对于弥补财政拨款不足,增加学校可用财力,提高科研水平,提升办学条件,改善教师待遇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部分收入虽然是依托学校的资源取得,但其和课题组教师在日常社会活动中建立的社会资源关系紧密相关。
为了不影响教师为学校“创收”的积极性,高校对于“横向课题费”的管理十分松散,往往是学校按照横向课题合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相应金额在全校统筹使用后,其余部分完全划拨给相关学院课题组使用。
在具体操作上,比较普遍的是采用课题组在限额内直接报账的制度,学校和课题组之间彼此心照不宣,课题组负责教师往往将学校提取管理费后的剩余包干部分视为自己的“自留地”,在使用上的随意性很大。在报销审核中,财务人员一般也只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对票据的合理性及业务的真实性则不过问,致使出现许多教师用和科研无关的发票套取资金的情况,形成了“横向课题费”管理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引发的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较为普遍,如近期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复旦大学反馈的巡视结果就显示,其存在“科研经费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的问题”。
如何既不挫伤教师开展横向课题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又能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支出,避免“一管就死,一松就乱”,破除定额包干“潜规则”对横向课题费的主导状况?是当前在教育经费管理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一个原则:教书育人是学校的第一要务,科研及社会实践则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因此,对于“横向课题费”,既不能因噎废食,予以取消,也不能疏于管理,放任自流。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把“横向课题费”管理的“潜规则”变为“明规则”,既避免教师委托学生到处找票据报销的尴尬,也利于净化弄虚作假的社会风气。
当前“横向课题费”管理上“潜规则”盛行的直接原因,是财务报销制度不严格,深层原因则是由于支出类型比例限制过于僵化,如对酬金、差旅费等支出的配比不合理造成的。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其学科特点决定了其与人力资源相关的支出比例较高,各类调研活动所进行的调查问卷设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等都需要雇佣相关人员,并支付酬金。然而,当前普遍存在高校限定课题劳务费支出比例的情况,致使课题组只能大量使用无关票据套取资金后发放小组聘用人员作为酬金。而财务部门对这类行为的默许,也滋生出一些和科研活动无关的套取资金行为。因此,今后对于“横向课题费”的管理,应避免这种机械规定支出比例的做法,适当扩大劳务费及酬金支出的比例,增加课题组负责人的自主权,使其可以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同时对课题调研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支出的合理性严格审核,从根源上杜绝当前在财务报销上广泛存在的“找票报销”现象,净化科研领域的不良风气。
(作者单位:广东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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