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票价下调1—4元
- 发布时间:2014-10-23 03:33:11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范玉蕾)记者从市枢纽中心获悉,10月23日零时起,市枢纽中心所属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开始执行燃油附加费下调后的新票价,涉及228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59%,下调的区间为1元至4元。
枢纽中心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4]1号公告要求,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2014年10月23日零时起,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18元/人公里。
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票价,因此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0.018元/人公里的标准,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加班加点工作,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枢纽中心所属5个站共有387条线路,此次票价调整涉及228条线路,占到了线路总数的59%,下调区间为1元至4元(例如:石家庄—沧州,原有票价为76元,现调整后为75元;石家庄—运城,原有票价186元,现调整后为182元)。五家客运站已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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