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工商局专项整治消费侵权行为
- 发布时间:2014-10-20 01:32:31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米韵熹通讯员佟金娇)为规范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保障县域服务领域消费安全,近日辉南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美容美发、汽车清洗、休闲健身等行业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重点整治以下8种侵权行为:一是以打折、优惠或免费试用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消费卡的;二是购卡不退、强买强卖、强制服务的;三是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的;四是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五是未满服务期限,以装修、搬迁、转让、停业等理由为借口,不履行经营者义务,擅自终止服务并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的;六是服务期限内,未经消费者同意而涨价、变相涨价或搭配服务项目收费的;七是经营主体不合法,无照经营的;八是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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