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力保障不只和中央支持力度有关
- 发布时间:2014-10-17 19:32: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财政部在实施“三奖一补”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确立“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对促进县级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县级政府主体税源缺乏、承担事权过多,省级分配资金过于分散、奖补资金很难发挥应有效果,奖励制度不够细化,存在重补轻奖的现象,不利于激发县级政府加强自身财力建设的积极性。基层财政申请资金上报的数据不真实。容易造成资金分配的不公平。财政供养人员超编现象普遍存在、财政数据不真实。保运转支出管理不严格。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县级自身财政管理水平直接相关,从而导致财力使用效率不高。因此,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的高低,不只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有关,更是和县级自身财力建设水平和制度建设有密切联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要促进其自身财力建设。为此,应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提升收入保障能力;规范县级政府事权,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省管县”制度;调整县级税收分享比例等改革步伐。特别是在调整县级税收分享比例方面,在开征新税种、调整原有税种等深层次财税改革措施还没有推开之前,提高县级财力水平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调整各级财政的税收分享比例。在保持省级财力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共享税种增量部分的分成比例,增强县级政府自身可支配财力。此外要减少财政级次,促进“省管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对于实现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联合管控也是当务之急。对于奖补资金的分配、要引入专员办的审核、监督,包括建立财力补助资金基础台账和动态数据平台,适时进行绩效目标测试。对省级财政部门二次分配资金进行审核,重点是确保分配方案与财政部的政策导向相符合,同时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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