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基金运作方式助力小微企业
- 发布时间:2014-10-17 19:31:3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第七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又新增7家参股创投机构,预计将再撬动社会资本10亿元投入小微企业。至此,北京财政自2008年支持设立该项引导基金以来,规模已达到9.2亿元,先后与国内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24家参股创投企业,协议出资金额近40亿元,累计投资89家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财政资金效应放大近4倍。
近几年,伴随着首都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定位和加快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小微企业已经成为首都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活跃市场、在稳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生力军。但在小微企业起步创业阶段,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是成长中最大的烦恼。为此,北京财政从准确把握政府、市场、企业三方面关系入手,将以往的补贴、优惠、奖励等直接介入的支持方式和干预手段,转变为符合市场运行规则和企业成长规律的基金投资,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助力小微企业成长。作为国内首创的省市级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扶小助微”中凸显出了“杠杆撬动、投向引导、滚动循环、专业监管”四大功能和亮点。
杠杆撬动,以“小基金”引导“大资本”。北京财政严格遵循市场规律,注重发挥合作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从引导基金的设立原则、政策目标、运作模式、监管体系及退出方式等方面精心搞好制度设计。财政在基金实际运行中,不追求成为第一大股东,将出资规模一直控制在20%至30%之间,坚持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跟进投入。这一“杠杆撬动”的理念和模式,得到了国内创业投资行业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响应,申报与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超过150家。财政“小基金”吸引众多有实力的“大资本”加盟合作,频频向小微企业伸出“橄榄枝”,屡屡为小微企业救急难,有力增强了小微企业创业闯市场的实力、信心和激情。
投向引导,以“中小微”助力“高精尖”。引导基金注重通过让利政策和政府服务来引导社会资本的投资方向,吸引资金投资于小微企业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等市场容易失灵的领域,尤其是与落实首都城市定位、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首都战略、国家战略相结合,推动“中小微”企业在打造“高精尖”首都经济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引导基金所投资的89个项目中,支持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与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75个,占84%。通过投资引导,世纪瑞尔、壹人壹本、麒麟网、龙文教育、东田造型等一批搭乘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双轮驱动”快车的小微企业迅速成长,成为行业排头兵,吸引了一大批小微企业主动向“高精尖”方向转型和迈进。
滚动循环,以“蓄水池”保障“再投入”。引导基金经过科学设计和严密论证,积极探索并成功建立了财政资金滚动循环模式,已从9个参股创业投资公司退出资金1.9亿元,退出的资金全部回拨至引导基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小微企业的再投资。同时,引导基金约3700万元的利息收入,也滚动计入引导基金资金池。在滚动模式下,财政资金每3—5年进行一次循环,实现了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的再放大。据统计,仅引导基金参股创投企业之一、北京启迪明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再投入方式所投资的14个项目,就使小微企业就业人数增加2136人,增幅为123%;企业总资产增加20.9亿元,增幅为223%;销售收入增加9.9亿元,增幅为132%;利润增加9025万元,增幅为71.6%。
专业监管,以“零失误”增添“正能量”。北京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征集、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流程等严格审核创投机构资质,优选合作创投机构。委托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合作创投机构签订投资人协议,履行股东职责,并作为引导基金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股权管理、投资管理等事项。在引导基金运作过程中,建立了每月重要信息报告和重大事项审议决策制度,通过设立银行专户和监管账户规范资金拨付,引导基金始终享有优先退出权和一票否决权,并根据合作创投机构的出资和投资情况进行结构调整,从制度上约束出资和投资行为,有效防范了资金安全风险。
据悉,北京财政正以“政策集成、资源整合、资金统筹”的方式,积极推动设立新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该基金拟由创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债权融资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多支基金组成,将为财政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再添新的政策性工具和融资扶持“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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