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将“牵手”资产证券化
- 发布时间:2014-10-16 06:49:31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及配套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将基金子公司业务领域扩展至资产证券化。
钱景财富CEO赵荣春认为,此举一方面有望改变目前基金专户子公司过度依赖通道业务等不良现状,促进基金资管加速转型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部分基金子公司将能够助力降低企业融资利率、调整存量债务结构、化解当前地方融资债务等难题,在推动盘活资产存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贡献力量。
基金专户子公司发展起源于2012年11月,全称是专项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采取报备制。按照有关规定,基金子公司可投资于非上市交易的股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的业务,投资范围非常广泛,被称为“万能神器”。
“‘万能神器’无所不能,也说明风险无处不在。”国泰基金子公司国泰元鑫资管公司总经理梁之平认为,这个行业规模很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发展通道业务,主要是监管套利业务,因而开通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基金子公司来说可谓大好机会。
基金子公司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其独特的优势。新发布的《规定》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提高了发行效率,同时产品设计可以更加灵活,以满足融资主体快速、多样的融资需求。赵荣春介绍,目前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还需要申请资质,但新发布的《规定》中承认了基金专户子公司的地位,这一更加市场化的举措有利于基金子公司加快开展业务,摆脱对低技术含量业务的依赖,真正发挥出“代人理财”的技术优势。
资产证券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3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直接明确了资产计划的独立性与风险隔离,相关规定明显趋于完善与放松。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再次表示,将全面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入发展,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再加上今年9月底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对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方向更加明确。
业内专家表示,重启后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与此前相比,通过设立具有破产隔离功能的特殊目的载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债务的利息与本金的偿付将全部依赖于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传达了政府进行存量杠杆的转移置换,以及解决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匹配的问题,实现风险分散和金融稳定的意图。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发展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落实管理层提出的‘盘活资产存量’和‘金融支持转型’,进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好买基金研究员何波告诉记者。基金子公司获准进入资产证券化“轨道”,将使这一“万能神器”能通过控制优质存量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方式,参与到城镇化、产业升级、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来。同时,鉴于资产证券化有行业属性特征,借助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可以直接调整资产负债表和信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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