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四项惠企政策激发内生动力
- 发布时间:2014-10-14 09:29:4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接1版)“对符合产业政策并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监测服务对象的制造业企业,工业产值比上年度增长1亿元及以上(闽清、永泰企业增长5000万元及以上),当年实际纳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的,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提出“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的明确意见,并表示将“对电子信息、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等行业企业首次采购《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中终端产品,且采购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按采购总价的2%给予采购单位资金补助”。
《意见》还制定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集约节约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市财政年度安排5000万元,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新建投产项目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投资达3000万元及以上(五城区和闽清、永泰达2000万元及以上),给予项目投资额的2%补助。
——市财政年度安排1230万元,支持产学研工业重点项目,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或基本完成中试,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市财政年度安排30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艺、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和扶持闽清县陶瓷产业煤改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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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退城入园”促转型
工业园区是项目的聚集区、产业的增长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一直以来,园区经济为福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扮演了重要角色。
产业在集聚发展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要素洼地,实现规模经济。
市经委数据显示,福州共有23个重点工业园区,2013年共完成工业总产值约56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77.2%,全市形成了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及能源等八大重点产业集群,其中,机械装备、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等4个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各类企业在发展中相互协作配套、共同发展。
为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推进产业集中布局,实现集约发展、集群发展,今年1月,我市先后以《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和《中共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转型发展”,到2016年底,列入中心城区搬迁改造的工业企业,全部按计划完成搬迁改造或转型发展。
市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搬迁改造重点分为两部分:园区外的工业企业以搬迁为主,实施退城入园;园区内的工业企业以转型升级为主,实施转型发展。“中心城区只保留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用地集约节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高科技企业和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其余生产企业搬迁到城区以外工业园区。”
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土地收购补偿、企业搬迁安置、建设研发大楼、税收转移、其他指标转移以及职工社保医保关系等6个方面,制定了鼓励政策,如:按土地收购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或提前搬迁交地,按照土地收购价格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被收储企业占用面积达60亩以上,在满足规划条件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可考虑在现有厂区或周边预留一幅不超过15亩定向挂牌出让;搬迁企业上一年缴纳的排污费可作为搬迁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三废”治理设施建设……
我市近期的园区建设目标是,到2016年,工业园区经济总量迅速壮大,重点工业园区总产值达9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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