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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元买的鞋穿十天开胶了

  • 发布时间:2014-10-14 06:29:18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布第三季度全省消费维权案例,其中两起案例就发生在沈阳消费者的身边儿,不妨一起看看,这权要咋维?

  买房三证不全 预付款可退

  今年9月,沈阳市消费者郎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签订购房协议,交纳预付款34万余元。后郎先生发现,该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是找到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预售合同。开发商以售楼员辞职不了解情况为由,对消费者退房一事置之不理。

  【维权】根据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等规定,当事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是无效的。工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开发商为消费者退还全部预付款。

  万元鞋十天开胶 退货优先

  前不久,沈阳市消费者郝先生在某大商场花10800元购买了一双国际名牌鞋,没想到只穿十天就出现了开胶问题。消费者怀疑鞋的质量不合格,于是找到经营者要求退鞋,商场专柜以公司规定为由,坚持修理,拒绝退货。

  【维权】新《消法》破除了修理两次退换货旧规定,明确退货优先原则。工商人员出面调解,并向经营者宣传新《消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最终同意为消费者退还购鞋全款10800元。(吴宏、包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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