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总动员”向谁加压?
- 发布时间:2014-10-14 02:30:52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议论风生
罚没收入应该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等收取的财政性资金,而不能沦为公权力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的工具。
据网易财经报道,网络上日前流传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下发的通知,内文提出全员上阵、加压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提出“实行罚没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挂钩’,即: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河南省工商局、驻马店市工商行政局有关人士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
有了这样的“大动干戈”,想必今年的河南工商系统定能按时、足额完成罚没任务。只是,公众对于通知中杀气腾腾的“加压推进”说法,不免心有余悸。怎么加压,给谁加压?这些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市场主体,不能不问个明白。毕竟,工商部门负有监管市场的重大责任,其执法范围、力度乃至质量,不仅仅是系统内部事宜,甚至也不只是完成财政部门任务的问题。
河南工商部门今年非税收入下降幅度大,要想在11月底前完成任务,只能在剩下的时间在市场主体身上“加压推进”。那么未来一段时间,当地的工商户、企业等极有可能会很快感受到这种“压力”,积欠加上新账,将会是怎样一幅乱象?
不仅如此,通知中还明确提出催款将与经费、奖惩挂钩,这无疑会成为全省工商系统催款的强大驱动力,催款过程中也很难保证不会搞出花样。事实上,类似罚款导致惨剧的事当地也曾发生过。去年11月,河南永城刘氏兄妹贷款买车跑运输,因不堪交通运政部门一再罚款,妹妹刘温丽当场喝下农药自杀。事发后,时任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表示,行政执法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如实落实;斩断以罚代管和靠罚没收入返还来维持经费的利益链。
省领导的表态言犹在耳,而此前,国家多部门也曾一再表示,行政执法经费不与罚没收入挂钩,各地岂能当耳旁风?
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当地一方面应该主动作出回应,步调统一到法律层面;另一方面,也有必要以此为契机,规范非税收入征收,下大力气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加快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立法进程,从而阻断执法部门与罚没收入的利益关联,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而从长远看,还在于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罚没收入应该是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等收取的财政性资金,而不能沦为公权力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的工具。不然,只会不断催生各种强制花样,损害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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