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消费要多长个心眼
- 发布时间:2014-09-29 06:29:36 来源:杭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通讯员 高春敏 记者 庄小琴
又一个“十一”黄金周近在眼前,可以预见杭州又将迎来一个旅游消费高峰。针对旅游市场容易引发的价格纠纷,昨天杭州市物价局向社会发布了价格消费警示。
关于西湖游船:
小心服务时间缩水
船工需要划至将近一小时才能按一小时收费,但实际情况中,却有个别船工服务时间远未达到规定的1小时(游客主动要求的除外)。而且按规定,在为顾客服务的过程中,需要让顾客填写上船时间、下船时间、是否满意等内容的意见反馈表。
提醒:游客上船后首先要注意该船是否进行了明码标价;其次记录自己上船时间、下船时间并要求填写意见反馈表;三是若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和服务时间存在严重不足时要拒付船费,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拍下船号等,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关于停车收费:
看清楚停车场的收费标志牌
市民张先生就曾向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8月29日晚,其在南山路某停车场,停车收费每小时十元,而且拿不出任何物价局的批示。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停车场经营者立即向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做好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公示,并退还反映人停车费25元。
提醒:广大游客或市民尽可能将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并确认进出场时间。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在保留好相关证据的同时,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关于景区景点票价:
标示价格、优惠人群要看清
景区景点票价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二是未按标示的价格收费;三是对特殊人员未执行相关优惠政策、标准进行收费。
提醒:在购票前,要看清标示的价格,优惠的人群等内容,当自己价格方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关于旅游相关消费:
看清楚商家促销内容和标示承诺
今年7月,消费者王女士向“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映,7月18日晚其入住西湖区某连锁酒店,该酒店宣传册上注明标房179元/天,但实际收费却为218元/天,来电要求该酒店退还其2天费用436元。经查,投诉人入住时间为7月18日,共住两天,该酒店当天电脑显示屏明码标价标准间门市价179元/天、周末(周五、周六)加价60元/天,但该连锁酒店总公司下发的宣传单和宣传名片未标明周末加价金额60元/天,检查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退还消费者住宿费436元。
提醒:消费者在预订住宿、购买商品时,应看清楚商家促销内容,标示的承诺,在实际消费时和事前的承诺是否一致,当自己对价格收费有疑问时,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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