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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 发布时间:2014-09-19 18:31: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王优玲、赵超)国务院近日批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介绍,我国深化了研究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截至2014年6月29日,已启动交易的试点省市累计总成交量约856万吨二氧化碳,总成交额约3.38亿元。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目前7个试点已经全部启动上线交易。

  我国着手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已经启动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研究全国碳交易总量控制目标及分解落实方案,继续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开发建设国家碳交易登记注册系统。

  同时,我国推进了低碳省份和低碳城市试点,试点省市以尽快实现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或碳强度显著下降为目标,倒逼调整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

  我国探索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审,研究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政策,正在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此外,我国还组织制定了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并在广东、重庆、山西、辽宁等省市编制地方低碳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广和应用示范。为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4年7月成立,主要负责我国碳排放管理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国际组织在国内的标准技术归口及其他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在国际上,我国积极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与国际合作,全面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主渠道的谈判,在谈判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决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与各方一道努力推动谈判进程。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碳排放强度已下降28.56%,相当于减少了2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9.8%,森林蓄积量已提前完成增加13亿立方米的任务,达到2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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