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诚信监管办法》 行政处罚存5年效力
- 发布时间:2014-09-19 17:0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修改<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据了解,这次修改还调整完善了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这次修改《诚信监管办法》,主要是明确规定证监会将专门建立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公示平台。这就意味着,今后市场参与主体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纪律处分等重大违法失信信息,通过该平台就可以集中、公开查询到。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l号),明确要求各部门“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这次修改《诚信监管办法》,增加违法失信信息公开的手段、机制和渠道,为进一步全面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约束奠定了制度基础,是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积极稳妥做好违法失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这次修改还调整完善了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规定一般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按照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居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证监会高度重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工作,已经建成了全市场统的诚信数据库,为包括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在内的诚信约束奠定了信息基础。同时,通过制定‘诚信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一整套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并在工作中初步形成了“违法失信全面记录、监管执法全程查询、市场活动全方位关注”的诚信约束体系。
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诚倍数据库为基础,以修改后《诚信监管办法》为依据,建立违法失信信息互联网查询平台,在为市扬和社会各方提供公开查询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诚信监督与约束。(中新网证券频道)